香港上市公司謝瑞麟珠寶(國際)前任及現任主席謝瑞麟父子,被指串同公司高層向旅行社職員給予非法回傭及協助避稅一案,在香港區域法院經過100天及越洋審訊後,謝氏父子及另3名公司高層近日被裁定共八項罪名成立,隨即成為階下囚,被法官撤銷擔保還柙候判。法官分兩日宣讀長達230頁的判詞,直指“謊言已成為謝瑞麟珠寶的公司政策”。
有香港媒體指出,白手起家、現年72歲的謝瑞麟將面臨他人生中的又一次大劫難,謝家産業將如何延續成爲港人關注的話題。
法官裁決判詞長達230頁
香港上市公司謝瑞麟珠寶(國際)前主席謝瑞麟,及其現任公司主席的兒子謝達峰,被控串謀公司董事及高層,於1996至2005年的9年間利用離岸空殼公司,向安排旅行團光顧陳列室的旅行社職員,提供高達1.7億港元非法回傭;此外,謝氏父子涉分別盜取公司資金,合共逾320萬元。涉案5名被吿共被控8項罪名,4月24日被裁定全部罪名成立,包括謝氏父子在內的5名被吿,須還柙監房看管。
案件於區域法院經過99天聆訊後,法庭於24日進行裁決。案中4男1女被吿,依次為謝瑞麟珠寶前主席謝瑞麟、現任主席兼執行董事謝達峰、前副主席及財務董事鍾婉玲、前副主席兼行政總裁溫比得,及前高級陳列室推廣經理王庭芳。
5人共被控向代理人提供利益、串謀偽造賬目、串謀偷竊及串謀詐騙共8項罪名,另加10項交替性控罪。法官24日裁定8項控罪全部罪名成立,當中只有第5被吿王庭芳其中1項串謀詐騙罪獲判脫罪。
法官24日在庭上宣讀逾230頁的裁決判詞,由於整個裁決預計需時近兩日,法官先宣佈裁決結果,才宣讀裁決理由。法庭將安排於5月6日及9日進行求情。代表謝瑞麟的資深大律師謝華淵表示,將向法庭提議索閱謝瑞麟的背景被吿。
法官在裁決中表示,本案控方證人數目眾多,呈堂文件繁多,亦考慮到曾有證人表示多名被吿具良好品格,所有被吿亦沒有案底,他於裁決時會小心考慮。
此外,案中首名特赦證人為公司高層,在案件中擔當重要角色,在控方特赦下獲特別保護,頂證眾被吿所犯罪行,惟其口供有部分與其他控方證人的口供存在出入,他裁決時會特別平衡眾證人口供。
父子藉分花紅盜300萬公款
法官引述案情指,事件源於香港廉署於1996年調查有旅行社收受非法回傭案時,謝瑞麟珠寶亦備受牽連。事件令當時集團主席謝瑞麟意識到要重新計劃集團的發放回傭制度。為維持營業額,謝並與高層討論設立秘密回傭制度,向旅行社員工和導遊提供秘密傭金,藉此逃稅;同時未獲旅行社同意向旅行社職員提供非法回傭。
在謝瑞麟首肯下,多名公司管理層決定開設9間香港及離岸海外空殼公司,假藉該等公司協助推廣及宣傳為名,將虛構向離岸公司發放的酬金,用作提供非法回傭。後來因非法回傭金額愈來愈大,為了掩飾賬目,眾人再計劃利用提高員工花紅、增大陳列室營業額、增加離岸空殼公司數目、虛構公司開支等方法作掩飾。
另外,謝瑞麟於2002年稱等錢應急,在兩名高層的協助下,藉提高其中1名高層的花紅,盜取公司50萬現金。後來謝達峰亦“有樣學樣”以類近的手法挪用公司款項。在3個月內,謝達峰替次被吿取得88萬元。及後謝達峰又藉“花紅”名義再挪用公司200萬元人民幣。直至1999年,由於謝瑞麟珠寶向旅行社發出巨額傭金,加上負責核查集團的會計師行發現其賬目混亂及不符,引來稅務局調查。
據知情人士透露,這宗審訊日期長達100日的聆訊,控方的證人列表上有70名證人,聆訊其間傳召了33名證人,當中11人為特赦證人。其中5名特赦證人為謝瑞麟公司前高層,在案中擔當重要角色。
中國內地允許回扣
香港《防止賄賂條例》中,非法回傭被定義爲公司雇員未得雇主同意而獲利。有法律專家指出,在中國內地的法律條文中,如果購物點和旅行社能將傭金如實入賬,那麼依照法律法規,購物商店給旅行社或導游回扣的行爲並不違法。
對於非法回傭,中國內地現行《導遊人員管理條例》和《旅行社管理條例》中均沒有明確定義。《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規定,經營者不得採用財物或者其他手段進行賄賂以銷售或者購買商品。在賬外暗中給予對方單位或者個人回扣的,以行賄論處;對方單位或者個人在賬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賄論處。
但第八條中也規定,經營者銷售或者購買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給對方折扣,可以給中間人傭金。不過,經營者給對方折扣、給中間人傭金的,必須如實入賬。
“收買仔”創20億珠寶王國
謝瑞麟一生大起大落,悲喜交集,由“收買仔”成為億萬富豪,將金飾山寨加工廠發展至上市公司,曾坐擁身家20億港元,其後因金融風暴加上過度投機,要變賣物業及店舖減債,更因賭輸期權欠巨債而被頒令破產,現時更要面對牢獄之災。至於上市公司謝瑞麟珠寶則因本案,從2006年1月起一直停牌至今。
現年72歲的謝瑞麟,曾有“珠寶大王”之稱。他6歲時便隨父在油麻地街頭收買破爛,13歲到打金工場當學徒,在掌握到全面打金鑲嵌技術後,向同行借款3000港元開設金飾山寨加工廠,因生意蒸蒸日上,半年後還清債務,10年內賺取了第一個100萬元,更將山寨廠搬到紅磡擴充營業。
謝瑞麟於上世紀70年代初成立“謝瑞麟珠寶”公司,生意也愈做愈大,到1987年將公司成功上市,全力發展零售業務。但在1990年,公司卻因買下大量物業致債台高築達9億元,後要變賣物業減債。
謝瑞麟於1994年曾因血管栓塞而心臟兩度停頓,經手術後康復。
謝瑞麟在1997年金融風暴前,身家一度達20億元。但金融風暴加上過度投機,令其生意陷入崩潰,更欠下1億元債務,1998年要變賣物業及珠寶店舖減債,更將控股權轉予兒子謝達峰,兩年後再辭去主席一職,以保珠寶生意。
謝瑞麟後來又因為參與期權買賣失利欠下巨債,於2000年被法院頒令破產,到2004年9月經“個人自願安排”獲提早解除破產令。
謝瑞麟信奉黃大仙,先後有兩位太太及4名子女。他曾多次牽涉交通意外,曾被判不小心駕駛及因撞傷他人遭民事索償。而在本案審訊期間,控方揭發他曾在1976年因偽造旅遊證件而被控兼留案底,當年因此被罰款500元。
謝氏父子小檔案
謝瑞麟
年齡:72歲
祖籍:廣東南海
學歷:小學二年級
創業經過:1971年創立謝瑞麟珠寶公司,1987年成功上市,2000年欠下巨債遭法院頒令破産,2004年終獲高等法院撤銷其破産令。
謝達峰
年齡:38歲
出生地:香港
學歷:畢業於美國波士頓大學,取得工商管理學士學位、數學學士學位、文學碩士學位。
職務:1994年加入謝瑞麟珠寶公司任行政董事,2000年擔任副主席,2001年被委任爲公司主席及行政總裁。
謝氏案被吿控罪
■謝瑞麟珠寶(國際)前任主席謝瑞麟(72歲)
裁定:1項串謀行賄、1項串謀偽造賬目、1項串謀偷竊共3項罪名成立。
■謝瑞麟珠寶(國際)現任主席謝達峰(38歲)
裁定:2項串謀行賄、2項串謀偽造賬目、3項串謀偷竊、1項串謀詐騙共8項罪名成立。
■謝瑞麟珠寶(國際)前副主席及財務董事鍾婉玲(45歲)
裁定:1項串謀行賄、1項串謀偽造賬目、2項串謀偷竊共4項罪名成立。
■謝瑞麟珠寶(國際)前副主席及行政總裁溫比得(47歲)
裁定:2項串謀行賄、2項串謀偽造賬目、1項串謀詐騙共5項罪名成立。
■謝瑞麟珠寶(國際)業務推廣經理王庭芳(50歲)
裁定:2項串謀行賄、2項串謀偽造賬目、2項串謀偷竊(其中1項串謀詐騙被裁定罪名不成立)共6項罪名成立
被吿共控8項控罪,另加10項交替性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