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01版:娛園春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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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洛施英皇掀合約風暴
梁洛施與英皇所簽的合約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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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4 月 27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梁洛施與英皇所簽的合約條款

  唱片合約(01年6月11日):

  1〉簽約10年,英皇可續約8年,若梁因病未能履行合約,合約會自動延期

  2〉梁要無限量録音,但英皇無責任出碟

  3〉英皇對唱片質素及梁的表現有絶對管制權

  4〉梁的收入只有唱片及影碟版權費各4.5%及2.7%

  5〉英皇保管收入賬目

  6〉梁解約前後均要英皇批准才可演唱唱片內歌曲

  7〉唱片版權歸英皇,梁的收入受限制

  8〉梁無權提前解約

  9〉只有英皇有權終止合約

  10〉解約後7年內梁不能重當歌手,之後英皇有優先權跟她續約

  11〉英皇有權轉讓合約而毋須通知梁

  12〉條款在合約期限過後仍然有效

  經理人合約(2001年6月11日及2003年2月13日):

  13〉簽約10年,英皇有權續約5年

  14〉英皇是唯一經理人,梁全球性演藝事業受約束

  15〉梁只可做英皇替她接的工作

  16〉若英皇不提供工作,梁不得接工作

  17〉若梁因工作受損失,英皇不用賠償,梁須自己支付工作開支,如訓練、膳食及服裝等

  18〉01至04年在梁的所有收入抽佣50%,之後40%,若收入逾150萬元,再抽佣7%;並於版權費抽佣1%

  19〉不得擅自離港

  20〉梁須償還英皇每月墊支的5000元

  21〉若三個月內不清還墊支費,英皇可解約及繼續追討

  22〉梁無權提前解約

  23〉英皇有權終止合約

  24〉解約後7年內不能簽其他經理人,之後英皇有優先權跟她續約

  25〉英皇爲梁代收收入,扣除公司應得佣金,才將餘額轉交梁

  26〉英皇有權轉讓合約而毋須通知梁

  27〉條款在合約期限過後仍然有效

  演藝人承諾書(2003年2月15日):

  28〉04至07年須由總收入額外支付10%佣金

  29〉梁的肖像得益,如廣吿等收入,抽佣80%

  30〉03至07年再額外於版權費抽佣49%,07至16年則抽39%,令梁最終唱片及影碟收益只有2.135%及1.037%

  31〉梁未正式收錢,便要付佣金

  32〉梁要簽13年作曲塡詞合約,唯一報酬是版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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