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杉磯訊】在美國辦投資移民成功率到底如何?針對投資移民成功率低、15年來乏人問津的説法,移民律師張軍將投資移民和L-1跨國公司簽證相比,認爲還是投資移民成功率高,實際花費比較少。
前幾年中國大陸有不少人以跨國公司經理身分辦理L -1簽證,已有不少人成功拿到緑卡。但近幾年美國政府發現不少中國人從中做假,主要是在中國的總公司規模並不大,有不少甚至在中國根本就沒有總公司,而是隨便找一個公司充數。在美國的分公司業積也達不到移民局的要求。移民局認爲,不少申請人從中做假,因此對L-1簽證基本上不批準轉換緑卡,斷了不少人的移民路。移民局不僅不給L-1簽證轉換緑卡,還不斷挑毛病 。有的過了七、八年還找後賬,説當時申請時申報的材料不實,取消緑卡,給這些人造成很大困擾。
張軍認爲,其實投資移民並非想象中那么難。投資移民分一百萬元及50萬元兩種。凡年平均失業率高於美國平均數15%的地區,均可申辦50萬元投資移民。南加州華裔聚集城市中,艾爾蒙地、南艾爾蒙地、東洛杉磯及拉朋地等,均在50萬元範圍內。
現在不論是中國大陸還是台灣、香港,可以投資50萬元的人不少。因爲有分公司 ,將這筆錢轉到美國也不困難。因此,如果眞正有一筆資金要投資,這條路還是能走得通。不僅如此,張軍表示,從申請到拿到簽證,一至四個月便可搞定,比L-1路徑快許多。
投資移民還有不少比L-1方便的地方。如不需要在中國有總公司,對美國公司是否賺錢也無要求。特別方便的是,對十名雇員的要求很寬鬆,只要在兩年內維持十名雇員,臨時雇員也行,且只要付每小時8.00美元的最低薪資就行。相比之下,L-1對雇員要求嚴格,對薪水也有規定,必須達成一定水平。
至於投資的範圍,張軍表示,成衣厰、洗車厰、健康食品及做豆腐、豆芽等,都可以。一年內拿到臨時緑卡,兩年內如按要求做生意便可拿永久居民,比起L-1等四、五年甚至七、八年,不僅時間短,也不會有找後賬之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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