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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該不該建貧民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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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4 月 20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深圳該不該建貧民區

  “歡迎你到這裡來住” 新浪網貼圖

  “有貧民區的城市,並不就會比其他城市矮一頭,相反卻是尊重農民工等城市貧民的自由,給予城市貧民福利。我認爲深圳完全可以率先興建貧民區,在關外開闢一塊土地專用。”近日,大陆知名學者秦暉敎授在《城市化與貧民權利》主題演講中提到上述觀點。有人叫好,也有人擔心:這不是加劇貧富分化嗎?

  文明城市該有片貧民區

  在世俗的眼光看來,貧民區是一個誰都不願意接觸的醜陋的名詞,誰都不願意看到的醜陋的現象,但是,它是一個現實,一個困擾城市,不可避免地,如影隨形存在着的現實。深圳的建設在趨向“富人的天堂”的同時,若能兼顧貧民區的改造與平衡,這無疑是雙贏之舉。

  曾幾何時,深圳爲了實現城市的文明,不斷加緊建設城市,日新月異,不斷提高城市水平的上線。但在筆者看來,城市發展還理應有一個底線——生存權、發展權,這是遠離城市文明的最低生活保障線和做人的起碼的尊嚴。

  其實,提高底線和提高上線都是提高城市水平,有異曲同工之妙。由是觀之,在深圳這樣的大都市,處於城市底線的貧民區,更不應該是被遺忘的角落。

  深圳建貧民區非但不會抹黑其形象,反而讓人感受到它的和藹與寬容,它的“肚量”和海量。

  應當看到,對貧民區的忽視、無視、蔑視往往會適得其反,清理、整頓只能激發逆反心理,解決不了根本問題。深圳若把貧民區納入城市規劃,可以做很多方案,雖然難度很大,但首要的一條就是要正視它、承認它,看到它與城同在、與時俱進。深圳不僅要發展先進生産力,還要用高度的城市文明去敎化市民,特別是那些來自不同地區的外來務工者。

  事實上,貧民區乃世界普遍存在的城市現象,世界上幾乎沒有哪一個國家不爲城市貧困一族所困擾。只要不拿“貧富分化”上綱上線,不拿“影響城市形象”指手划腳,我想,深圳興建貧民區是可行的,説不定會因此而産生“蝴蝶效應”,進而成爲中國城建的一個典範。

  黃雲香

  轉自中國網評論

  務實還是噱頭?

  不建貧民區就沒有貧民嗎?本來就存在的貧民區還用建嗎?

  望着葡萄的狐狸 

  與其修建貧民區,不如建設自行車與大巴車構成的公交體系。前者是授人以魚,後者是授人以漁。  

  涇渭流波 

  圈定貧民區之後,政府和房産開發商就可以名正言順地將好地段的窮人通通趕走。建了貧民區,就等於承認了富人區。

  曾是知靑

  有職業沒錢的,可以進“貧民區”;沒職業沒錢的,可以進“賤民區”。深圳本來就是改革試驗區,現在倒要成了承認貧富差距拉大的試驗區了。

  番薯仔

  香港政府建的貧民區(廉租房),比我們這裡有些商品房還高檔。各大城市都建貧民區,這不丢人,是一件光明磊落的實事。  

  亙古

  中國人很愛面子,建了貧民區只能讓窮人們更加抬不起頭,更加鬱悶,社會更加不安!

  一天一地一廣仔

  建貧民區是一個務實的做法。多年來中國人養成一個習慣:當我們有意忽略一個事實時,彷彿這個事實就能眞的不存在了

  億萬年

  中國廣大的農村,特別是中西部地區,是最大的貧民區,因爲太大,反而被忘記了!

  zwz95105537

  人民網強國社區

  保護城市貧民權利比建貧民區重要

  秦暉敎授用《城市化與貧民權利》總領他的演講,其實已經非常明白地吿訴了我們,爲何紐約、洛杉磯、倫敦、孟買等大城市有貧民區而我們的城市沒有的原因:城市貧民權利的匱乏。

  以同爲發展中國家的印度爲例,其最大城市孟買之所以大量存在貧民窟,原因是印度法律保護貧民的乞討權和遷徙權。在印度,居民可以自由流動,一個人隨便在一個地方住下來,只要一定時間內沒有人以正當理由將他趕走,那麽他的居所就受法律保護。

  中國的土地儘管屬於國家、全民所有,城市管理者也只是受全民託管而已,但管理者卻掌握着土地支配權,通過各種形式不斷地承包個人或企業。而那些沒有承包的土地也只是一個虛妄的全民所有而已,管理者可以隨時主導土地的用途。這樣,涌入城市的流浪者,如果在高樓大廈旁邊搭建窩棚,不僅可能會招致高樓大廈業主的反對,就是城市管理者也會以影響市容爲藉口而毫不留情地拆掉。隨便對乞討、流浪人員的限制、驅逐等現象更是普遍發生。

  現在很多城市,外來富人可以購買房屋而自由選擇居住地,但窮人因爲買不起房子,也就無法在城市安家落戶。抛棄表層現象,剝開規則實質:有錢人可以居住城市,沒錢人不能居住城市。

  而貧民權利的匱乏仍舊在繼續、擴大着它的不良影響:一無所有者不能在城市蝸居久安,使得低收入者隨着城市化而變得居住艱難。中國儘管沒有眞正意義上的貧民窟,但長期以來“城中村”卻擔負着貧民區功能,外來的低收入者租賃“城中村”簡易樓房,成爲貧民區。

  在城市化名義下,近年來各城市都加大了對“城中村”的改造,原來的簡易樓房被高樓大廈取代,囊中羞澀的外來窮人支付不起租房成本,不得不外遷。於是,“城中村”擔負的貧民區功能消失。

  在當前的高房價下,不要説農民工,就是不少比農民工要“體面”的“白領”也無法買得起房,可見要有一個安身立命之所,對農民工來説,難於上靑天。

  而且,這種將社會底層人群集中起來的居住模式,必然帶來社會管理以及社會倫理等各方面的矛盾和衝突問題。特別是在提倡人人平等的今天,這種將窮人與富人分開居住的方式顯然有違社會文明的理性要求,將加大貧富階層的隔閡。

  因此,與其這樣劃出帶有貧富鴻溝的區塊,我建議倒不如眞正在保護民工權利上多下點工夫,多建廉租房、經濟適用房等保障性住房,把農民工納入國家和地方的住房保障體系。

  總之,無論是流浪者不能在城市搭建窩棚成爲“貧民窟主”,還是“城中村”改造後外來窮人支付不起居住成本,都是城市貧民自由遷徙和居住權利的匱乏造成的。因此,如何在城市化進程中保障外來貧民的權利,比城市建個貧民區更爲重要,而這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之道。

  王攀

  轉自中國網評論

  爲貧民區正名

  有很長時間,一提到貧民區,有人就痛心疾首,在他們眼裡,貧民區就是貧民窟,是一個藏污納垢的所在,一個犯罪的淵藪,一個非常可怕的地方。

  自從中國進入現代化的軌道以來,傳統的城鄉格局正被徹底顛覆,城市變成了文化、經濟和政治中心,居住在城市裡的各色人物,在他們眼裡,那些骯髒破爛的東西,從人到建築,都是應該被從城市里掃蕩乾凈的。  

  這些人或許忘記了,城市化的結果必然要導致城市的擴張,城市的建設者,從來都不可能僅僅限於原來居住在城裡的人。沒有涌入的農民,城市的現代化,就是一句空談。

  還是那句老話,我們不能一方面需要農民爲工業化、城市化提供動力,一方面卻不給他們提供起碼的安居條件。從這個角度看,秦暉主張在城市建貧民區的觀點,是可行的。

  張鳴 

  轉自人民網觀點

  十足的餿主意

  我認爲,設立貧民區不但沒有消除對農民工的歧視,反而把這種歧視制度化了。如果秦敎授眞的關心農民工的自由和福利,那首先就應該爲農民工去爭這樣一種自由——免於墮入貧民區!

  從長遠來看,中國的城市化還是應該兩條腿走路:一是加大對農村的投入,使農民在農村也能過上一種富足安適的生活;二是給每一個願意在城市定居的農民工以同等的國民待遇,增強農民工在城市的談判地位,提高工資佔GDP的比例,使他們能夠在城市裡過上一種有基本尊嚴的生活——至於貧民區,就還是讓它留在國外吧。

  郭松民

  轉自中國江蘇網江海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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