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社會廣角
上一版3  4下一版  
當陽女市長撞死11歲小學生
廣告
 
日报  | 周报 | 专辑 | 奥运 | 侨报网  | 收藏夹    
美国侨报主办      
下一篇4  
2008 年 4 月 20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當陽女市長撞死11歲小學生
是事故還是有隱情 社會各界激辯
  范曉嵐交通肇事的現場就在這所小學小門口。
  王繼楊就是被這樣的丰田越野車撞死的。

  湖北宜昌當陽市長范曉嵐在一個月前開車撞死一名小學生,但外界在一段時間內並不知曉,直到4月10日,網上一篇帖子將此事曝光。隨之而來的,則是社會各界的質疑和聲討以及反思。

  女市長開車撞死小學生

  4月10日21時38分,湖北日報傳媒集團主辦的東湖社區網悄然出現了一個標題爲《驚爆!當陽市長公車私用撞死女童後被接走》的帖子。

  帖子的內容觸目驚心:“2008年3月17日早晨7時,湖北當陽市長范曉嵐駕駛一輛丰田越野車從宜昌駛到當陽市穿心小學門口時,將一名10小學生當場撞死。”

  帖子還援引目擊者的話稱,當時,范駕駛的越野車越線佔道行駛,撞死小孩後,范曉嵐在第一時間打電話叫來自己的司機,范隨後被一輛車接走。之後警方將現場清理乾凈,撞死小孩的屍體一直放在路邊。

  帖子還寫道,據悉,事發當天,交警將20萬元(人民幣,下同)賠償金交給小孩家長,叫小孩家長不要追根究底。

  囬顧

  小學生斑馬線上被車撞倒

  由於內容的敏感性,該帖子迅速被網民複製轉帖到各個BBS,很快成爲網民熱議的新聞。 爲此,多家媒體趕赴湖北當陽,試圖還原當時的現場。

  經調查,穿心小學在宜昌到當陽的必經路上,樸素而簡陋。該馬路爲雙向4車道,至少20米寬,是符合國家二級公路標準的水泥路面。學校的大門出口正臨該馬路,與校門正對的是約6米寬的人行道,但公路兩側均無“減速”標志。當天,11歲學生王繼楊正是遭遇車禍後斃命於此。

  穿心小學門衛兼小賣部店主易振華介紹,3月17日早晨7時05分,王繼楊搭乘的校車準時停靠在學校門口,他隨另外一個夥伴下車後朝馬路對面走去。

  王繼楊的父親回憶,孩子當時想到對面的雜貨店買一雙拖鞋,“他的拖鞋要換了,早晨在我手裡拿的錢”。

  從下車處到對面,王繼楊的必經之路正是校門口的那條斑馬線,但當他剛穿過路中間的雙黃線時,突然被從他左側疾駛而至的一輛小車撞倒在地。

  目擊者稱,他聽見“嘭”地一聲悶響,又同時聽見類似剎車的聲音,同時看見一輛淡緑色的車向前急速滑行20米才停下來。

  人們圍觀上來時發現一名男學生倒在車前,一名35歲左右的女子從駕駛室走下,驚惶失措地大叫周圍人幫忙救人,然後又打電話報警。

  隨後,女司機被警察帶離現場。警方與當地政府等人員開始勘測現場。

  學校門口附近做門窗生意的易老闆回憶,他趕過去後就發現肇事司機竟然是市長! “經常在電視上看到她。易老闆説,“撞死學生後,她臉很白,很緊張”。

  還有村民表示:“當時我們只知道是個女同志開車,後來才知道她是當陽市長范曉嵐。”

  被撞男孩當場死亡

  事發現場附近的民衆均稱,王繼楊被車撞後,有人打120呼叫救護車。3月17日上午7時多,一輛救護車呼嘯而至,車上男醫生到後立即搶救王繼楊,當時有數百名民衆圍觀。

  當天在現場搶救王繼楊的醫生唐黎明回憶,他們接到呼救後,不到10分鐘就到了現場。“出事的那名小男孩,11歲,面朝上躺着一動不動,頭部有少許血迹”。  唐黎明説,當他開始搶救時發現,男孩“心跳沒有了,瞳孔放大,呼吸停止……”,唐黎明知道男孩已經死亡,但他仍沒有放棄最後的努力,還是立即爲王繼楊做心肺復甦治療。但10分鐘後,王繼楊仍無任何生命體徵。

  隨後,王繼楊的遺體被抬上救護車並直接送進醫院太平間。  “我站在學校門口,不敢去看,心里很難過,王繼楊和我兒子同齡,他們在學前班還是同學,後來我孩子轉到市區讀書了。”王繼楊班主任的妻子周女士説,她愛人後來一個星期都沒吃下飯,“畢竟是自己的學生,轉眼就沒了。”

  “這孩子(王繼楊)很懂禮貌,不管見着誰,都遠遠地朝你笑,成績不算拔尖,但討人喜歡。”周女士回憶,“孩子平時很節約,父母給的零花錢,都存在儲蓄罐內,一共有好幾百元。”

  賠償20萬元 市長夫婦登門道歉

  據瞭解,死者王繼楊是玉泉村人,今年11歲,爲穿心小學五年級學生,家中獨子。其父王明華38歲,母親王傳雙32歲,都是當地普通農民,家境一般,平時在家種地,非農忙時到外地打工。

  事發後,王明華很快就拿到了賠償金。

  據玉泉街道辦事處玉泉村負責人王文橋介紹,事發當天,他接到王繼楊叔叔的電話,趕到現場時,王繼楊已被送到醫院。但事發次日晩,王文橋就帶着范曉嵐和其丈夫到王繼楊家。一見面,孩子父母先哭了,范曉嵐夫婦則説了很多表示歉意的話,“范市長在痛哭中還向孩子的父母跪下,場面很感人”。

  據瞭解,范曉嵐個人向王家賠償了20萬元及2萬元安撫費,並於王家簽訂協議要求“不再追究”。此後,范曉嵐還多次打電話給王明華問其家庭狀况,並表示歉意。

  對於這麽快就拿到了賠償金,王繼楊的父母不知道該怎麽辦。“孩子現在已經死了,説什么都沒有用了。市長親自上門道歉,我們老百姓能説什么呢”?

  王明華表示,事發近一個月了,他還沒有收到交警機構的任何“事故責任認定書”。

  一位村民表示不滿:“開車司機肯定是超速的,如果不超速,是不可能在將孩子撞倒20米後才停下來。”

  進展

  肇事者離崗接受調查

  有知情人透露,范曉嵐肯定是超速行使,才導致該車禍的發生。

  對此,宜昌市政府新聞發言人王輝解釋:“范市長應該沒有超速駕車,我聽説她當時的車速只有60碼,她沒有過錯。”

  令社會不解的是,從3月17日發生車禍到4月10日網上出現曝光帖子,在這21天內,肇事司機范曉嵐作爲當陽市的現任市長仍然正常地履行工作職責。

  宜昌市紀委新聞發言人王根華4月12日通報説,事發後,中共宜昌市委立即責成市紀檢監察機構和警方調查。而范曉嵐也迅速向政府報吿了此事,根據湖北省政府的相關規定和調查情况,宜昌市決定,范曉嵐從4月12日起離崗接受組織調查。目前,此事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范曉嵐負全部責任

  這一事件已經引起社會各界關注。有律師認爲,交警遲遲未發出事故認定書,屬於行政不作爲。

  政法專家則更關注當事市長是否違反公務用車制度和是否用車超標等問題。

  就在大家質疑時,當陽市交警大隊長王聖華4月15日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事故認定已于3月27日作出。大約3月29日左右,兩位民警將事故認定書送到當事人所在的玉泉村,但因當事人家中無人,事故認定書由該村書記代收。

  王聖華介紹,事故認定書上,明確認定了司機范曉嵐負全責。根據當時現場的剎車痕迹,判斷范曉嵐當時速爲60公里。據悉,中小學門前一般限速每小時30公里。

  各方質疑

  不能只賠錢了事

  湖北德馨律師事務所劉陸峰表示,在學校門口,尤其在斑馬線上,機動車司機應主動減速避讓行人,但司機違反了這個規定。此案機動車輛方除應承擔全部民事賠償責任,還應依法按交通肇事罪追究司機的刑事責任,不是賠錢就能了事。

  但王聖華認爲,此事故屬於過失犯錯,不一定必須刑事拘留。

  此事也引發網民的熱烈討論。不少人呼籲用平常心理性看待此事:“撞車與別人當市長並無直接關係,只要依法處理即可,不要再炒作了!市長未必就是壞人,每個開車的人都可能撞車。”

  針對網上的質疑與聲討,還有網民這樣對范曉嵐做出了很高的評價,“據我瞭解,范市長是一個勤政敬業的人,她身邊的工作人員曾經説過,她確實是個很拼命的市長。”  

  女市長開公車私用? 

  據瞭解,范曉嵐事發時屬于未經批準私自駕駛公車。

  當陽市政府辦公室副主任楊元中稱,車是當陽市政府工作用車,3月16日范曉嵐因小孩生病急需回家,司機送范曉嵐到宜昌後,由於司機家中有急事,考慮到范有駕駛證,就把車留在宜昌,自己乘車回家。沒想到范在第二天開車上班的途中發生了交通事故。 

  而有知情人介紹,宜昌各縣市很多官員都是異地任職,一般週末就回家休息,屬於“跑班族”。3月17日正好是星期一,范曉嵐自己開車從宜昌到當陽上班,也是爲了“照顧司機”。

  觀點踫撞

  女市長撞死小學生

  實質問題 

  人們之所以關注這件事,主要是因爲找事司機是一名政府高級官員;而死者則是名小學生,家庭獨生子。

  我卻以爲,對於“女市長撞死小學生”一案,不必過于套上雙方當事人的身份烙印,而更應該看清它背後藴含的實質問題,這對於正確分析問題和從中吸取敎訓是大有裨益的。實質性問題是什么呢?很簡單,一是私用公車,二是超速行駛。

  從女市長撞死人

  看“異地任職” 

  作爲一名縣級市的市長,范曉嵐不通過正當的法律程序承擔自己應當而且必須承擔的刑事和民事責任,反而繞過法律程序實施化公爲私的花錢消災之舉,正是地方官員花錢買穩定進而花錢保官運的典型表現。

  像這樣的官員卻偏偏能夠“異地任職”,這充分暴露了縣政制度安排中的重大缺失,降低了縣政官員選擇非常規行動或擦邊球式出軌的政治風險。

  范曉嵐簡歷

  范曉嵐,女,1969年9月出生,漢族,湖北宜昌市人,中共黨員,1989年7月參加工作,大學文化程度。

  2006年11月,任當陽市委副書記、副市長、代理市長。2007年1月,任當陽市委副書記、市長。

  曾任宜昌城建學校團委副書記,宜昌城建學校團委書記,期間兼任學生科科長,共靑團宜昌市委副書記、書記。

  本報綜合報道

下一篇4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您对这篇文章的满意度

 

 
所有内容为美国侨报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