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錢能使鬼推磨。只要老子捨得花錢,沒有什麼事情擺不平的!”這是重慶市沙坪壩區捷達摩配製品有限公司董事長陸炳乾的口頭禪。
但這次,他的口頭禪失靈了:2007年7月,陸炳乾在一審中因故意殺人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
此後,他上訴至重慶市高級法院,此案被發回重慶市第一中級法院重審。
2008年3月20日,他再次坐到了法庭的被吿席上。
億萬富豪助威行兇
陸炳乾靠摩配、餐飲、建築、運輸等行業發家致富,成爲重慶市有名的億萬富豪。
他堅信有錢就能夠擺平一切事情。他混跡於黑白兩道,財大氣粗的他坐奔馳、帶保鏢、出手大方,很快就籠絡了不少頭面人物成爲他的朋友。
2005年5月5日下午,在沙坪壩區靑木北街,下崗職工王金木看見住同一條街上的計程車司機、陸炳乾的妻弟胡志在路邊吃飯,便上前向胡索要幾天前打牌欠下的750元(人民幣,下同)錢。胡志認爲王金木在大庭廣衆之下要賬,很丢面子。於是,惱怒地辱駡王金木,兩人扭打起來。胡志抓起一把菜刀要砍王金木,與王金木是同厰工友的彭明見狀,急忙抓住胡志的菜刀,奮力將他拉開並勸解。
這時,胡志右眼角被打出了血,便大駡王金木,也怒斥彭明故意偏袒王金木。聞訊趕來的胡志父親和二叔等親戚認爲彭明是王金木的幫兇,拿起板凳、棍棒追打彭明,嚇得彭明四處躱藏。王金木見勢不妙,也趁亂逃之夭夭。
胡志覺得在王、彭面前丢了面子,難以嚥下這口氣!當天下午就要求姐夫陸炳乾替他出氣。
這次要賬風波把王金木、彭明嚇壞了,因爲他們知道陸炳乾是當地聲名顯赫的富豪,更是黑白兩道的大哥。
當晩,彭明、王金木找到朋友陳明松商量該怎麼辦。王金木甚至小心翼翼地給陸炳乾打手機賠罪,希望陸老闆能調解一下他與胡志的矛盾。陸炳乾則在電話裡駡了幾句,就掛斷了電話。
就在彭明、王金木等3人準備回家時,王金木接到胡志打來的電話,問他們在哪裡,並表示想去解決下午引發的糾紛。王金木以爲胡志也想和解了,便滿口答應在靑木街信用合作社門口等他。
晩上11時許,一輛黑色奔馳和一輛桑塔納轎車駛到他們面前。從奔馳車上第一個下來的是陸炳乾,王金木連忙和他打招呼。第二個跨出奔馳車的胡志撲到王金木面前,先是破口大駡,話音未落,“啪”地就打了一嘴巴。
這時,從桑塔納轎車衝下6個男子,領頭的是陸炳乾的堂弟陸炳河。他高叫一聲:“誰是彭明?”彭明下意識地答應了一句:“我就是!”陸炳乾衝上去,當胸兩拳打在彭明身上,並大喊:“給老子往死裡打!”隨後,他從一個打手手裡拿過一把砍刀,帶領打手們圍着彭明,劈頭蓋臉地一陣亂砍,彭明當場倒在了血泊之中。
當時,彭明渾身血流如注,很快,就因失血過多、器官衰竭,成了陸炳乾一夥的刀下冤魂。死時不足25歲。
在場的陳明松眼明腿快,逃離了現場,躱過了一劫。而王金木被胡志和3個打手圍着亂刀砍劈,眨眼之間,也倒下了。
圍觀的人越來越多,陸炳乾見狀,帶着胡志、陸炳河和那群黑衣殺手坐上兩輛轎車,揚長而去。
當警方和急救車趕到時,身中80多刀的彭明已經死亡,刀傷纍纍的王金木也因失血2000多毫升而出現創傷性休克,最後,經數天搶救,才脫離生命危險。後來,他被鑒定爲左手掌肌腱斷裂、掌骨骨折;右膝韌帶斷裂、股骨開放性骨折,屬重傷傷殘IX級,成了手不能提、雙腿瘸拐的殘疾人。
逃亡中密謀花錢消災
當陸炳乾聽説彭明被當場砍死、王金木可能救不活後,他也有些心虛了。在車上,他就與胡志、陸炳河訂立攻守同盟,並拿了一筆錢給胡志,讓他打發那些打手立即走人。
陸炳乾也不敢回家,就在自己公司住了一夜。天亮後,得知警方在四處抓捕兇手,他更如驚弓之鳥,急忙向妻子胡莉交待了家裡、公司的一些事情,然後將20多萬現金和幾張銀行卡裝進皮包,帶上洗換衣服,丢掉自己那張常用的手機卡,坐上一輛巴士,開始了在成都、雲南、廣東一帶的逃亡躱藏生活。其堂弟陸炳河也聞訊潜逃,只有胡志在第二天到當地警局投了案。
兩個健康的人眨眼之間,就死的死、殘的殘,彭明的妻子、父母,王金木的妻子孩子,全都跪倒在當地警局,哭訴着強烈要求嚴懲惡人陸炳乾及一幫打手。
王金木、陳明松分別兩次在警方録口供時指證:是陸炳乾指揮打手砍傷他們的,陸炳乾是主兇。
警方按照他們的口供,全線出動,追捕陸炳乾及殺人者。
逃亡中的陸炳乾不敢住賓館、不敢獃在大城市,只能在不要身份證的農家樂、小旅館睡覺,經常是晝伏夜出。
一路逃亡,孤獨難熬,只有每次和妻子打電話時,他的心理上才能獲得一絲慰藉,可他又怕被監聽抓捕,只好打一次電話換一個電話號碼。
同時,每與老婆秘密通話一次,他又感到一分焦慮。因爲他是龐大企業的法人代表,還是3個年幼女兒的父親,公司沒有他,生意運轉艱難,別人欠款、欺詐、違約等,利潤收入急速下跌;家裡沒有他,孩子無心學習,成績下降。
出逃3個月後,他就非常急切地想回家了,可他怕被抓坐牢,只好打電話與妻子秘密商議:用他一直很靈驗的蝕財免災手段——用錢買自由。
胡莉先後找了各個渠道的朋友,但沒有誰敢替她丈夫説情。最後,胡莉與陸炳乾在電話上密議後,決定請律師做工作,讓死者家屬閉口,讓重傷者和證人翻供、作僞證。
嫌疑人與受害人聯手
案發後的第3個月,警方還在緊鑼密鼓地追捕陸炳乾,就在這時,沙坪壩區刑警支隊、區檢察院均接到受害人王金木、見證人陳明松分別寫來的一份“眞實情况反映”材料。
兩人聲稱陸炳乾是清白的,是事後才到現場的,他沒有動手打人,他還勸行兇者不要砍殺了。他們以前向警方提供的口供都是假證。
他們認爲胡志沒錢,而陸炳乾是大富豪,如果將他説成是主兇,以後好解決醫療費用和賠償。
死者彭明的父母原來幾乎每天都找警方要求追兇索賠,可在2005年9月以後,也突然閉口不再追究陸炳乾的責任。
接到這些材料後,警方再次詢問王金木、陳明松,二人堅定地説:以前,他們均説了假話,陸炳乾和陸炳河均是案發後兩分鐘才到現場的。以前説他哥倆參與此案,主要是想得到陸炳乾的賠償,現在“良心發現”,不能冤枉一個好人,所以説出了眞相。
面對兩個證人的突然翻供,案件變得異常複雜。
就在警方和檢察機構忙着辨別王金木、陳明松説的話眞僞時,2005年10月,在外逃亡的陸炳乾一身輕鬆地回到了重慶,並主動來到沙坪壩區警局説明“眞相”。
他解釋:因爲他當時出現在案發現場,擔心被懷疑才跑出去躱藏;至於頻繁換手機卡,因爲怕生意夥伴糾纏。
陸炳乾的口供與受害人王金木、現場目擊證人陳明松的翻供一致。
在陸炳乾被取保候審後3個月,陸炳河在雲南被警方抓獲歸案。他也自稱只是在現場勸架,與受害人王金木的翻供相印證。
案件移送至重慶市檢察院第一分院,主辦此案的檢察官仔細審查材料後發現,案件原有的證據體系足以證明陸炳乾、陸炳河的行爲構成故意殺人罪,但受害人王金木、重要證人陳明松卻在3個月後突然翻供,從強烈要求懲處到完全替“兩陸”開脫罪責,出現這種情况實在蹊蹺。
作僞證 雙方受嚴懲
檢察機構迅速啓動偵查監督程序,決定對取保候審的陸炳乾、陸炳河執行逮捕,並將涉嫌僞證的線索提供給當地警方繼續偵查。
2007年2月1日,當地警方對受害人王金木、重要證人陳明松涉嫌僞證罪一案立案偵查。
王金木被刑事拘留後,供述了翻供的眞相:
早在2005年8月,陸炳乾授意妻子胡莉找到一位女律師提供法律幫助,這位女律師和胡莉分別找到死者彭明的父母和受重傷的王金木談判,希望給他們每家50萬元的經濟賠償,彭家人就此不得再向陸炳乾追究刑事和賠償責任;而王金木必須改變原來的口供證據。
見有50萬元“重賞”,王金木心動了。他忘記了自己身上40多處傷疤的疼痛,忘記了手殘腿瘸的痛苦。按照女律師和胡莉的授意,向警方和檢察機構寫了“眞實情况反映”材料。
王金木把材料交上去後,彭明家父母和王金木本人均得到了胡莉送來的50萬元現金。
胡莉還送給王金木4條中華煙,讓他給另一證人陳明松送了兩條,請陳明松也“翻供”。
陳明松按照他們的意思,也寫了僞證材料。
這一切安排妥當後,陸炳乾很適時地結束逃亡和躱藏生涯,返回家鄉,向警方表明自己的“清白”。
案情大白後,當地檢查機構仍然以陸炳乾、陸炳河涉嫌故意殺人罪向重慶市第一中級法院提起公訴。
2007年7月底,重慶市一中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二陸”兄弟有期徒刑各10年,胡志也因故意殺人罪被判處無期徒刑。
王金木、陳明松二人則因僞證罪被判處拘役4個月。
精心編造的僞證被識破,巨款賄買的證人也被判刑,自己還是沒逃脫法律嚴懲,陸炳乾很不甘心。一審判決後,他又托家人找了一位敎授級的律師爲他上訴。
今年3月20日,重慶市第一中級法院對此案進行了重審。檢察官認爲,陸炳乾、陸炳河案發後逃跑,花巨資收買被害人串供、翻供,所有的證人證言能夠相互印證,能夠證明陸氏兄弟就是指使他人動手和參與動手的人。
辯護律師則稱,受害人王金木在案發後情緒激動,存在很大的主觀情緒,因此,將罪責推給陸炳乾是有可能的。而事後翻供,是因爲王金木情緒穩定後,對當時發生的事情的客觀表述。所以,王金木後來的證言才是眞實的,證明了陸炳乾與此案無關,不是製造這起血案的主兇。至於給死者彭明父母和王金木各50萬元的問題,陸炳乾的律師聲稱,這是刑事附帶民事的賠償金,本來就應該賠錢,不能説50萬元就是“賄買金”。
第二次審理經過半天控辯爭論,法官宣佈休庭,待合議庭合議後,擇日再作宣判。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