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02版:中國影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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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慶魁造林 這次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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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侨报主办      
2008 年 4 月 13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被指從詐騙公司獲利600萬元
何慶魁造林 這次栽了

  何慶魁
  葛優
  何慶魁(右)、高秀敏夫婦

  川劇有一種絶活叫變臉,一個人的面孔在瞬間變成了另外一副面孔。 

  小品作者何慶魁一面信誓旦旦地表白:“我之所以參加這件事,不爲別的,就是要爲家鄉父老做點事。”一面卻從萬里大造林公司收取林地銷售利潤和形象代言費高達600余萬元(人民幣,下同),其中,打到其銀行卡上的現金有197萬元。據悉,目前,專案組已經派人依法追繳這筆款項,但何慶魁拒不退款。

  目前,內蒙古警方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了萬里大造林公司以託管合作造林高回報零風險爲誘餌,通過虛假宣傳和培訓洗腦不斷發展業務人員認購或介紹他人認購“林權”的手段,誘使大陸3萬多名民衆投資所謂速生豐産楊樹林,變相吸收資金,涉案金額達13億元的惡性事件。

  非法吸納資金13億元

  2004年1月,萬里大造林公司在內蒙古通遼市注冊,注冊資本金1000萬元。

  此前,這家公司總部設在遼寧省,稱遼寧萬里大造林有限公司。 

  萬里大造林公司以小品作者何慶魁和笑星高秀敏爲形象代言人,號稱“用5年時間投入100億元,在中國長江以北14個省份造林1500萬畝”。

  “在何慶魁、高秀敏的名人效應影響下,萬里大造林公司迅速壯大。”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經偵總隊副總隊長烏日圖介紹,實際上,該公司以託管合作造林高回報、零風險爲誘餌,通過虛假宣傳和培訓洗腦不斷發展業務人員認購或介紹他人認購“林權”的手段,誘使中國3萬多名民衆投資所謂速生豐産楊樹林,變相吸收資金,轉讓林地(林權)43萬餘畝,涉案金額達13億元。

  此次事件中,作爲萬里大造林公司名譽董事長,何慶魁一面信誓旦旦地表白:“我之所以參加這件事,不爲別的,就是要爲家鄉父老做點事。”一面卻收取林地銷售利潤和形象代言費高達600余萬元。

  疑問一:爲什麽代言“萬里大造林”

  內蒙古警方通報稱:司法審計顯示,何慶魁從萬里大造林公司提取的林地銷售利潤、形象代言費達600余萬元。其中,打到其銀行卡上的現金有197萬元。

  何慶魁自述:“我爲陳相貴植樹造林的精神感動,我是看着這個公司從小到大的。我對陳相貴比較瞭解,他經商20年,幾年前,拿着全部家底到內蒙古沙漠植樹造林,我認爲他們是一個合法公司。”

  何樹成(何慶魁之子)補充:“植樹造林,造福人類。我父親現在正在北京維權呢。我父親是爲了那些樹,爲了緑化,才這麽積極。陳相貴有沒有罪與我們無關,但那些樹是無辜的。”

  疑問二:爲什麽拒不退出600萬元

  內蒙古警方通報稱:除利潤提成外,司法審計顯示,何慶魁已經從萬里大造林公司以借款和形象代言費的名義提取了500萬元。公安機關爲了追繳萬里大造林公司的涉案資金,兩次派辦案人員找到何慶魁,要求其退還有關涉案款項,何慶魁爲了保住自身旣得利益拒不退出。

  何慶魁稱:“所謂的形象代言費高達600余萬元,不準確。其實是500萬,其中贊助了400萬拍攝《聖水湖畔》,是簽了合同的。剩下100萬,是我和高秀敏做形象代言納稅後的合法所得。高秀敏去世前半個月的2005年8月正式簽訂形象代言合同,後因高秀敏去世,2007年8月,我才續上代言。”

  他還稱,爲了“萬里大造林”,高秀敏帶領演員,爲植樹造林巡演100多場。“內蒙古警方辦案人員在北京確實找過我,交換了意見,要我退錢,那是我的合法收入,我也拿不出那麽多錢,都拍戲了。”

  何慶魁還表示,有些他沒經手,不清楚,是由大兒子和高秀敏經手的(兩人都已去世);有些是拍攝《聖水湖畔》的資金;而一部分是他作爲代言人正常的勞動所得。他表示,自己會按照法律程序辦事。

  對於是否退錢,他不願意作任何回應。

  何樹成稱:“警方今年3月初來過我家,我在現場。他們説來追繳這筆錢,那你拿出來條子啊,憑什麽説我們拿了這個錢?我父親也説了,請他們拿出法律依據,如果有法律依據,我們就退還這筆款項。我父親拍戲時只是象徵性地從中拿的工資,那你説沒給的話,我父親也不是強盜,還能去搶啊!工資也都是陳相貴給的。”

  疑問三:和陳相貴是否合作夥伴

  據內蒙古警方調查,犯罪嫌疑人陳相貴2003年在遼寧萬里大造林有限公司以虛假廣吿宣傳和非法經營手段非法吸納社會公衆資金時,何慶魁、高秀敏以“無形資産”入股,成爲遼寧萬里大造林有限公司的合作夥伴。

  警方還提供了一份2003年11月30日,何慶魁、高秀敏與陳相貴簽訂的“合作開發百萬公頃大造林工程”的《合同書》。《合同書》約定了:何慶魁、高秀敏以“無形資産”入股與甲方共同開發“百萬公頃大造林工程”,參與甲方的生産經營活動,擁有甲方財務核算利潤20%的所有權。

  何慶魁表示:“我和高秀敏在“萬里大造林”沒有股份,也不參與經營管理。但是,我們爲廣大買樹的客戶負有監督的責任。”

  至於何慶魁聲稱的“沒有股份”、“也不參與管理”,內蒙古警方則稱,合同裡白紙黑字,清清楚楚,而事實上他不僅參與了萬里大造林公司的策劃、包裝、宣傳,也參與了公司的一些經營。

  何樹成也表示:“這個事情給了我們很大的壓力,這是一種直接的影響,它影響了我父親的形象,我們沒有做非法的事情,我們拿到的只是應該取得的生活費。像網上説我父親從中牟取20%的利益,那是絶對沒有的事情,我們要走法律程序。”

  何慶魁組律師團“申冤”

  何慶魁涉嫌“萬里大造林”案,目前他已聘請5位律師幫他打理這個案子。何慶魁的兒子何樹成宣稱他和父親正在尋找證據,準備起訴有關方面。

  據悉,爲了處理好“萬里大造林形象代言費”一案,何慶魁已正式邀請了5位知名律師組成律師團。這5位律師分別來自北京、海南、長春、內蒙古等地。目前,他們對此案開始了調查,仔細硏究有關合同文本、文書以及相關法律證據。

  何慶魁披露,內蒙古警方已先後兩次找他,除了追繳600萬元形象代言費外,還詳細向他調查並詢問了形象代言的具體內情。何慶魁表態説,要積極配合內蒙古警方,把事實眞相吿訴警方。他説:“如果警方和法院根據證據和法律,要我退迴形象代言費,我也只能退回我的4成部分,剩餘6成,該由高秀敏退回,但高秀敏死了。”何慶魁現在已停下了電視劇《幸福和幸福不一樣》的剪輯後期工作,全身心投入此案。

  何樹成曾承認父親的確擔任過萬里大造林公司名譽副董事長,“但這個名譽副董事長只作宣傳,不參與經營、管理”。何樹成説,他認爲父親何慶魁之前所作的宣傳都是合法內容,都是積極向上的東西,“陳相貴入獄之前,公司是合法的。至於他違法的一面我們不清楚。”

  至於內蒙古警方提到的“何慶魁、高秀敏按20%的利潤提成,金額達136萬元”,何樹成解釋説:“我爸的確在2003年跟公司簽了個合同,但2004年又簽了一個形象代言的合同,所謂提成20%的這個合同一直沒有執行,我爸也從來沒有從公司獲得過相關的利潤,陳相貴也不可能把這麽多錢給父親!如果説我爸分得的是20%利潤,那陳相貴當年一年就繳納了1500萬元的稅款,三年稅款是4500萬元,20%利潤怎麽會只有600萬元?”

  何樹成説,何慶魁的代言合同是按月支付人民幣12.5萬元,相當於每月拿工資,“拿了不到一年”,“我們當時是看到陳相貴手續齊全才答應做代言的”。

  何慶魁“造林”始末

  ■2003年11月30日,高秀敏、何慶魁在瀋陽舉行了一場“萬里大造林明星見面會”。

  媒體稱二人與《劉老根2》中的“馬書記”陳相貴一同倡導“萬里大造林”,媒體稱發起人爲萬里大造林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陳相貴,高秀敏、何慶魁擔任副董事長。

  ■2004年6月9日高秀敏在長春參加了萬里大造林集團攜《聖水湖畔》劇組成員與觀衆的見面活動。電視劇講的就是植樹造林的故事,投資方正是中國萬里大造林集團,而劇中的“陳書記”這一角色由董事長陳相貴出演。

  ■2004年10月,由於其宣稱的巨大回報和低風險,媒體質疑其廣吿宣傳有“經濟欺詐”和“誤導投資者”的嫌疑。

  ■2004年10月,何慶魁接受採訪稱,公司以前的夸大宣傳不僅欺騙了廣大客戶,同時更損害了他與高秀敏的名譽。對於在公司有股份一事,何慶魁不置可否,但他強調“我們在公司借過款,但未拿過一分工資”。

  ■2004年11月1日,中央電視台《焦點訪談》節目對吉林、遼寧、河北、內蒙古等省區出現的部分“託管林業”公司涉嫌非法集資和虛假廣吿進行了曝光。11月2日,正在中央電視台春節聯歡晩會籌備組的何慶魁接受了記者採訪。他表示公司內部整頓以後,將以誠信的形象出現在客戶面前。

  ■2004年11月21日何慶魁通過媒體發表公開信,表示萬里大造林“在經營管理方面確實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事情”,希望得到社會各界的寬容和理解。表示爲了報答父老鄉親,寧願自己不掙一分錢,也要把萬里大造林的事情辦好。

  ■2004年12月28日,萬里大造林集團公司召開了北京客戶大會。董事長陳相貴表示:“我們現在做的符合中央政策。”

  ■2007年8月22日,萬里大造林的董事長陳相貴等3個負責人涉嫌集資詐騙,被警方刑事拘留。

  ■相關鏈接

  曾爲億霖集團傳銷代言

  葛優吐出30萬代言費

  2007年2月9日,億霖木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因涉嫌傳銷,多名高管被批捕或刑拘。北京警方將之定性爲“北京迄今爲止最大的傳銷案”。

  在這起傳銷案中,誘騙投資者2萬多人,其中1.7萬人是北京人,非法所得高達16億元。葛優代言億霖的廣吿詞爲“植樹造林,首選億霖”。不少人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他們是冲着葛優的信譽買了億霖的樹林。此前,北京警方相關人士曾透露,葛優代言費共計30萬元。

  億霖事件中,葛優雖是代言人,但同時也是一名傳銷騙局的受害者。30萬元低於同類廣吿的代言費,葛優認爲合作造林是件好事,所以給億霖木業公司打了折扣。而且,葛優本人也投資購買了林地。2007年6月,億霖集團傳銷案由北京警方偵查終結,並移送至檢方後,葛優已主動將代言費全部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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