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安全部於4日公佈有關F-1 OPT 身份的新規定,這個規定已經在4月8日的聯邦公報上公佈,具體細節如下:
一、F-1 學生可以在學位完成前90天內或畢業後60天內提出OPT 的申請。屬於STEM 規定的專業領域且符合規定的學生(包含學士、碩士或博士),可以在目前的OPT 時間(12個月)內再申請延長17個月,依新規定,OPT 時間最長可達29個月。
二、申請延長OPT 17個月的申請人必須符合以下所有條件:
①受僱於美國僱主,並且在與其專業直接相關的領域工作;②僱主必須參加移民局的 E-Verify 計劃;③申請人必須已經完成學位,持有有效F-1 並在Post-Completion OPT 的狀態。
申請人必須是屬於STEM (Science, Technology, Engineering, and Mathematics)所規定的專業領域的學生(擁有Bachelor, Master, 或PhD 學位),才可以提出再延長OPT 17個月的申請。要查詢你的專業是否是STEM 所要求的專業,可以登録:http: www.ice.gov/sevis 查詢。
三、如何申請“延長”OPT 17個月的申請:只要是你在OPT 期限內或OPT 過期後60天的寬限期內,符合上述申請人資格,就可以提出延期17個月的OPT 的申請,在提出OPT 延期的申請必須提供以下文件:
必須向移民局提出I-764 的申請,申請文件中必須同時送上由學校DSO(Designated School Officials)在你的I-20 內的簽名,證明你屬於STEM學位及申請費。
由於新的I-765 表要加上E-verify 及STEM 學位資料,所以目前I-765表還在修改中。
擁有STEM 學位的OPT 學生在送上OPT 延期後可以在等待審理後繼續工作180天,或是直到移民局做出決定爲止。
四、在獲得了OPT延長17個月之後,如果有以下的任何變動,必須把如下內容在10天內以email通知你學校的DSO:①姓名(Legal Name)②居住地及連絡地址 ③Email ④公司名稱 ⑤公司地址 ⑥工作名稱或工作內容 ⑦Supervisor 名字及連系方式 ⑧工作的開始日期 ⑨工作的結束日期。
此外,即使上述資料沒有任何變動,你也要每6個月以email 的方式向你學校的DSO 確認上述資料的正確性。另外, 如果你因爲H-1B 名額的Gap 問題而延長了你的OPT 的話,你也要繼續向你的DSO 報吿上述資料的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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