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駐華使館總領事李啓明(Michael Regan)近日在美國大使館召開的採訪座談會上,就新實施的十指指紋採集程序等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去年11月15日,美國駐北京大使館開始向簽證申請人採集十個手指的指紋,取代了此前執行的採集兩手食指指紋的作法。採集的步驟可以分三步:先是將左手除大拇指外的四指按在圖像傳感器上,然後是右手四指,最後是兩手大拇指“蓋章”。
李啓明表示,對申請人來説,新措施將帶來更多便利,因爲美國國務院允許在一定條件下重複使用已經採集的十指指紋。如果在簽證有效期期滿後的一年內再次提出同類簽證的申請,那麼就不必再到使館進行指紋採集和面談。由於美國使館簽發的簽證多爲一年期,這就意味着被採集的十指指紋在兩年內都有效。而此前,申請人任何時候提出申請,都要留存食指指紋。
此前有報道稱,這種採集指紋的方法一個非常有效的“打假”措施,一名申請人如在一個國家的使領館申請遭拒,他也不能到另一個國家去申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