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大紅燈籠高高掛》和電視連續劇《喬家大院》,使始建於清朝乾隆年間的山西喬家大院接連迎來前所未有的火爆。
就在喬家大院經營紅火之時,當地縣政府竟別出心裁地將其改制轉讓給一家公司。而該公司竟是縣政府違法註冊成立的,法人代表就是縣長李丁夫。
■荒唐事
縣長作主 喬家大院轉讓
位於山西祁縣的喬家大院屬於中國國家文物保護項目,但喬家大院民俗博物館一位負責人近日卻透露,祁縣政府不知出於什麽目的,竟別出心裁地做出了出讓喬家大院的改制決定。
同這位負責人一樣感到不解的還有喬家大院的全體128名員工、各地的媒體以及社會各界民衆。他們不約而同地質疑:祁縣政府爲何要拍賣國寶文物喬家大院?爲何把國家文物保護法置之不理?
2007年12月20日上午,“祁縣喬家大院旅遊景區投資開發建設項目合作意向簽字儀式”在祁縣政府舉行。當天下午,祁縣縣長李丁夫召集喬家大院民俗博物管的15名職工代表開會通報。
其實,早在2007年7月前,祁县政府就註冊成立“祁縣遠大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代表祁縣政府全權經營管理喬家大院。祁縣政府還將喬家大院景區的開發建設授權這家公司,公司法人代表竟是該縣縣長李丁夫。
在12月20日上午的簽字儀式上,祁縣遠大公司代表祁縣政府,與上海盛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重慶中昊投資有限公司簽訂意向書,三方出資成立“山西喬家大院旅遊開發有限公司”。
該意向書規定,由三方共同出資,喬家大院的經營權也被評估作價投資入股,佔新公司25%股權,其他兩個公司股權爲50%、25%,新公司經營期限20年。
期間,喬家大院景區門票收入全部歸公司,公司每年向祁縣政府交付“文保管理費”1000萬元(人民幣,下同)。
大陸法律規定,地方政府對轄區內的全國文物保護機構只有接受委託進行管理的權力,但沒有做主轉讓的權力。
■質疑聲
名景欠賬?百姓懷疑賤賣
據統計,喬家大院2006年僅門票收入就達2900萬元,2007年門票收入仍達2000多萬元。而按中國《文物保護法》規定,文物保護機構的事業性收入,專門用於文物保護,任何機構或個人不得侵佔、挪用。
祁縣政府與投資商的分配意向遭到喬家大院全體職工質疑。一位職工説:按每年門票收入2000萬元計算,20年至少收入4億元,如按新公司投資2億元,每年上交1000萬元,“這實際上是變相出賣‘國保單位’,賤賣國有資産”。
對此質疑,祁縣縣長李丁夫曾向媒體解釋,喬家大院表面上看很紅火,其實欠賬很多。政府每年都需要投入200多萬元維持運行,甚至連職工的養老保險都交不起。
李丁夫説,喬家大院曾是“國保機構”,但近兩年國家沒有投入。而山西省已將大院列入2012年申請世界文化遺産預備名單,急需對周邊景區進行整治和規劃,需要資金1.5億元到2億元,資金缺口大,所以才決定改制投資。
該縣政府的一份説明材料中還特意指出,縣政府已就此向山西省市文物局請示。
一個年收入2000萬元的“國保單位”,政府爲什麽會貼錢保護?職工的養老保險爲什麽還會拖欠?該縣政府有關負責人對此避而不答。
部分博物館負責人則透露,大院的文物保護經費2006年是三四百萬元,人員工資等經費400多萬元,兩項加起來不到1000萬元。
當地民衆對政府的解釋也表示質疑,認爲縣政府已和開發商簽訂了意向書,才向省文物局打報吿,這種先斬後奏的“土政策”純粹是沒有把國家文物保護法放在眼裡。
■揭老底
歷史欠賬 轉讓念頭由來已久
針對媒體和社會各界的質疑,祁縣政府在9日提供的説明材料中稱,喬家大院由於“歷史欠賬等原因,仍入不敷出”。
喬家大院的職工代表們則反駁説:出現這種情况的原因並不是因爲喬家大院入不敷出,而是以前一些開發項目形成的“歷史欠賬”問題。
“5年前,喬家大院就曾被政府計劃改製成企業,那是一次突然的改制計劃”,祁縣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官員道出其中眞相。
2002年,祁縣政府時任主管旅遊的胡姓副縣長到喬家大院,向職工宣佈喬家大院民俗博物館改制,和祁縣渠家大院、九溝風景區一起並入祁縣旅遊發展有限責任公司。
祁縣旅遊發展有限責任公司是由當時主管旅遊的副縣長出任法人代表,祁縣旅遊局一套班子兩個牌子設立的,性質是企業。
同年,中國《文物保護法》剛出台,明確規定文保機構不得作爲企業資産經營。新公司宣佈掛牌當天,得知消息的山西文物局立即趕到祁縣制止了這次改制。
經歷一次不光彩的改制後,祁縣旅遊發展有限責任公司將喬家大院負責開發的旅遊景點“周易民俗文化宮”並入公司。
“事後,博物館負責人和部分職工,幾次被叫到縣紀委談話。”當年12月,喬家大院民俗博物館負責人被調離。
2002年的改制事件,是祁縣政府對喬家大院開發的一個轉折點。
此前,祁縣政府關於喬家大院的旅遊開發,多是政府指導,喬家大院民俗博物館直接負責。
據該博物館館誌,2000年前後,喬家大院民俗博物館投資近2000萬元,分別修建長370米、寬16米的水泥硬化主幹道一條、三星級賓館一座以及9000平方米的水泥停車場一處。
2002年,旅遊業成爲祁縣第三産業的龍頭,喬家大院民俗博物館在祁縣政府的統一指導下,着手編制喬家大院旅遊區規劃。
2002年後的5年裡,喬家大院相關旅遊開發計劃處於停滯。直到2007年6月,祁縣政府再次操作喬家大院景區開發。
2007年7月9日,工程正式開工,這個以“德興堂”恢復工程爲前期工程的項目,被當地電視台稱爲“我縣旅遊産業發展史上的又一里程碑”。
“縣裡搞喬家大院景區建設,並沒有讓我們職工參與,我們都是在工程動工以後才知道的。”喬家大院一位副館長説。
■急叫停
無權轉讓 裁定國寶須依法
“喬家大院被縣政府賣了”的消息被當地媒體報道後,引起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
山西省和晉中市文物局聯合調查組近日已作出認定:這是一起嚴重違反國家文物保護法的行爲。喬家大院民俗博物館不能作爲企業被改制,誰也沒權對國寶作出這樣的裁定。祁縣政府和上海、重慶兩家公司單方簽訂的意向書完全不符合國家的法律規定。
目前,祁縣已暫停運作此事。山西文物局將調查結果和處理意見上報省政府,正在等待批示。
據悉,針對喬家大院轉讓被叫停一事,祁縣政府曾決定於18日在山西楡次召開一次新聞發佈會,但會議被臨時取消。
有人分析,那是因爲“祁縣相關負責人未能就處理結果與省市達成共識”。
◆喬家大院◆
喬家大院坐落於山西省祁縣喬家堡村,它是中國清代赫赫有名的商業金融資本家喬致庸的宅院,原名“在中堂”,於1965年被列爲山西省級文物保護機構,1985年籌建民俗博物館,1986年11月正式對外開放,共有6個大院,20個小院,313間房屋。2001年被列爲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曾有知名導演張藝謀導演的《大紅燈籠高高掛》30多個影視劇組在該館先後拍攝過。
喬家大院始建於清乾隆、嘉慶年間,佔地9180多平方米,是一座集中體現中國清代北方民居建築獨特風格的宏偉建築群體,外視威嚴高大,宛如城堡,內視則富麗堂皇,旣有跌岩起伏的層次,又有變化意境的統一規範,結構考究,選材精良。院內斗拱飛檐、石刻磚雕、牙版樓、彩繪金裝隨處可見,工藝精湛,具有很高的建築美學和居住民俗硏究價値,被許多專家學者譽爲“清代北方民居建築的一顆明珠”。故有“皇家有故宮,民宅看喬家”之説。
◆傳奇興旺史◆
乾隆初年,喬家的第一代喬貴發在內蒙古包頭地區一個當鋪當店員。10多年後喬貴發和秦姓同鄉開了一間小字號廣盛公。後生意不景氣,廣盛公面臨破産,但廣盛公的許多生意夥伴認爲廣盛公東家爲人處世不錯,不忍看他們破産,相約三年後再來收欠賬。三年後,喬貴發還清欠款,生意復興,並將廣盛公改名爲復盛公。
將家族生意乃至票號生意發揚光大的,正是喬貴發的孫子喬致庸。喬家大院最終能夠保留下,和喬致庸的仁厚有直接關係。當時八國聯軍入侵中國,山西總督毓賢在山西地界殺外國人。7名意大利修女從山西太原逃到祁縣被喬致庸收留,並送到河北。意大利政府給了喬家一面意大利國旗以表感謝。日本侵華到山西時,喬家把這面國旗掛在門口,阻擋了日本人的破壞。不過,爲了安全,喬家人還是全部搬走。
喬家大院此後先後成爲祁縣政府辦公地、醫院和糧庫,並安然度過“文革”,保存至今。
■專家説
逼嫁背后有利益驱动
與喬家大院險些被轉讓相似,包括平遙古城在內的山西多家文物保護機構也曾面臨被當地政府轉讓的窘境,最後在山西省文物局干預下被“喊停”。
有關專家表示,按中國法規,全國重點文物保護機構的主管權是國家,地方政府無權“動手動腳”。而因地方政府“眼紅”經濟效益較好的“國保機構”,於是打起文物的主意, “爲什麽經濟效益不好的文物保護單位沒人管、沒有人問?” 對於地方政府轉讓“國保單位”的誘因,專家的結論是:“權責不明,説到底還是利益驅動。”
■綜合北京《法制日报》、上海《新闻晨报》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