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姦朋友女兒的華裔吳建泰(Chien Tai-Wu)11日被判處102年牢刑。
據美聯社報道,吳建泰在承認對他的11項指控後,獲得了這一最大的量刑處罰,這11項指控包括強暴罪、企圖強暴罪、嚴重入室行竊罪、重罪性攻擊、性強迫罪及非法使用未成年人裸體材料罪。
這些指控包括他在6年時間中針對3名不同受害者的5次性侵犯。
有關方面説,吳建泰在辛辛那提郊區台灣移民社區頗受信賴。他經常要求在朋友外出遊玩期間幫忙遛狗、看房子,因此也能得知朋友的車庫密碼,進而進入家中、強暴朋友的女兒。
一旦潜入這些受害人的屋內,吳建泰會用一把電擊槍及液體氯仿使受害人暈過去,然後對她們施暴。
一名受害人在7月的一次強暴後吿訴警方説,她記得遭到攻擊,而調查人員説,他們也發現該受害人遭到強暴的證據,而且還在受害人身上發現電擊槍的燒傷痕迹及她臉上遭到化學性燒灼的痕迹。這名受害人的家屬也説,另外一名鄰家的女孩也記得遭到類似的攻擊。
警方對吳建泰家進行搜查後發現了他家中有一把電擊槍、一瓶氯仿以及有關他在性侵受害者時的照片。警方還找到了第三名受害人,她因爲化學煙霧的傷害而住院治療的兩個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