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一扇鐵門緩緩開啓,42歲的孫雄標(化名)終於走出了廣東省佛山市看守所的大門。320多天前的那個凌晨,女兒孫美萍(化名)的一紙控訴讓他失去了自由。
在這紙控訴上,孫雄標變成了“禽獸不如”的強姦犯罪嫌疑人。女兒孫美萍在給警方的舉報中稱,父親孫雄標在過去6年間以“敎做愛”爲名對其進行了多達50多次的姦淫……
報案
少女:父親“敎我做愛”六年了
廣東省佛山市禪城區張槎社區是孫雄標一家人生活的地方。
在鄰居們的眼裡,孫雄標是個憨厚的人。自從孫雄標被抓,這條老街就像炸開了鍋,人們怎麼也無法把這個平日裡憨厚老實的男人和“強姦犯”聯繫起來。
“阿標(孫雄標,下同)就是脾氣大了點,人還是很好的。眞不明白怎麼能出這樣的事情。”談到剛被釋放的孫雄標這個案子,鄰居黃姨和其他鄰居大都表現出不解和無奈。
時間倒轉到一年前,就讀於佛山市某職業中學一年級的孫美萍在同學的陪同下到當地警局報案,稱父親孫雄標以敎自己做愛爲由對其進行了長達6年的強姦。
當時的詢問筆録顯示:
孫美萍,女,1990年12月29日出生。2001年8月的一天,父親孫雄標在佛山市禪城區的家裡,以敎做愛爲由,與我發生了性關係。當時我只有11歲,什麼都不懂,父親叫我怎麼做我就怎麼做了。完事後,父親叫我“不要吿訴媽媽”。那是暑假的一天,我在客廳看電視,他(父親孫雄標)走到我跟前,問我懂不懂做愛?我説:“不懂”。他説:“你到房間裡去,我敎你……”在房間裡,孫雄標讓我躺在牀上,就強姦了我。
此後,開始每月做一次,後來每月做兩次,再後來做得更多。6年來父親與我發生關係至少50多次。
陪同孫美萍到警局報案的兩名同學也作證,説聽孫美萍講過其父親曾多次強姦她。
這份筆録做出的第二天,孫雄標因涉嫌姦淫未滿14週歲的幼女被當地警方刑事拘留。
批捕
父親:“受不了折磨”才供述有罪
“我承認自己平時性格是粗暴了點,對女兒的管束也比較嚴格,甚至還動手打過孩子。但説我強姦自己的女兒,這種‘禽獸不如’的事我是怎麼也做不出來的。”孫雄標哽咽着回憶説。
“當時我整個人都懵了,還沒弄清楚是怎麼回事就被戴上手銬拉走了。”時至今日,孫雄標回憶起當時情形仍心有餘悸。
被拘留不久,孫雄標以涉嫌強姦罪被當地檢察機構批準逮捕。當時作爲犯罪嫌疑人的孫雄標曾經向警方做過有罪供述。對此,孫雄標如今的解釋是“因爲受不了折磨”。
“在被羈押的這段時間裡,我整個人的精神都不正常了。老實説,我當時覺得很痛苦。我怎麼也想不明白女兒爲什麼要這樣對我。”孫雄標説,之所以曾做出有罪供述,是因爲他無法面對被女兒“誣吿”的現實。
“我當時就想死了算了,承認有罪讓警察(法院)判我死刑都比賴活在這個世界上強。這件事情讓我覺得活着已經沒有意義了。”説到這裡,孫雄標已經泣不成聲。
有了受害人、犯罪嫌疑人以及證人(孫美萍的兩名同學)的供述和證詞,公訴機構很快對孫雄標依法提起了公訴。
在公訴材料中,檢察機構以涉嫌強姦罪請求法院依法對犯罪嫌疑人孫雄標予以判決懲處。
辯護
母親:強姦子虛烏有 女兒是報復
對於少女孫美萍,鄰居們的説法不一,鄰居李效利(音)把其狀吿父親強姦歸結爲“報復”。
“我們住在一棟樓上,以前經常半夜聽到阿標打駡女兒,聽説是那孩子老在外面上網,經常不回家,而且小小年紀不好好讀書還談上了戀愛。我看是管敎得太嚴了吧?現在的孩子,眞不好説……”李效利苦笑着説。
“阿萍(孫美萍)這個孩子比較叛逆,前兩年就染上了上網的惡習,還在網上認識了一個男朋友,經常夜不歸家。我和老婆認爲孩子現在畢竟還小,所以對她管得也比較嚴,有時急了我也會動手打她,在零用錢上也控制得很緊,可能就是因爲這個原因她才吿我吧。”提到女兒,孫雄標無奈地説。
“(説)他(孫雄標)做出這樣禽獸不如的事情我是無論如何也不相信的。當時我很想找女兒弄清到底是怎麼回事,可是女兒躱着不見我,我只能請律師幫(前)丈夫了。”孫美萍的母親李梅抽泣着説。
權衡再三後,李梅爲被羈押在看守所裡的前夫孫雄標聘請了律師,準備爲其做無罪辯護。
“我們當時覺得這個案子的勝訴把握很大。”孫雄標的代理律師陳啓宣在接受採訪時表示,首先,該案件事實不清。孫雄標被指控的犯罪行爲是否存在;被指控的行爲是否爲被吿人所實施;實施行爲的時間、地點、手段、後果以及其他情節均無清楚的證據證實。此外,公訴機構所依據的證據實在少得可憐,孫雄標涉嫌強姦案只有人證沒有物證,沒有任何直接的證據證明孫雄標實施了犯罪。
李梅在詢問筆録中有這樣一段話似乎向人們揭示了“女兒吿父強姦鬧劇”的癥結所在:
“孫雄標脾氣大,對我和女兒不是很好,經常打駡我們,女兒染上網癮以後,更是如此。我女兒也許是因此懷恨在心。因爲她多次在我面前提到過要報復爸爸(孫雄標)。但是説他強姦了女兒,而且是這麼多年,我怎會不知道?這不是事實眞相。”
翻供
少女:報案是爲報復父親“包二奶”
“父親沒有強姦我,我這麼做完全是爲了報復父親,因爲他對我和媽媽不好,還經常打駡我們,我只想敎訓他一下。你們放了他吧。”就在孫雄標被控吿強姦罪的案子開庭審理之前,孫美萍突然爲父親喊冤。
孫美萍向法院申明,自己當初狀吿父親強姦自己僅僅是爲了報復父親“包二奶”,同時,孫美萍向法院遞交了一份書面證明,全盤否認了父親強姦自己的事實。
孫美萍在向法院遞交的證明裡這樣説:“從我懂事以來就沒有享受過一天有幸福味道的日子,父親經常不給我生活費,而且對我和母親總是打駡,曾有幾次我見到母親一個人躱在房間裡偷偷地哭。(父親)還跟別的女人好,爲幫媽媽出口氣,我就想讓警察叔叔敎訓一下他。父親沒有強姦我,我只想報復他。”
孫雄標的代理律師陳啓宣長嘆了一口氣:“這個情况是我們始料不及的,自從孫雄標被羈押後,在長達一年的時間裡,孫美萍就再沒出現過。雖然她的出現遲了點,但還算及時,否則眞的要鑄成大錯的。”
對於孫雄標“包二奶”的説法,並未得到印證,孫雄標之前工作過的佛山市某運輸公司的同事,對此事均表示不知情。
而在孫美萍向有關機構申明緣由後,公訴機構以案件事實、證據發生變化爲由向法院提請撤回起訴。被羈押了300多天的孫雄標終於重獲自由。
父女冰釋前嫌,慾申請國家賠償
孫美萍所説的“二奶”是誰?就在衆人爲這個引起軒然大波的女人毫無頭緒時,“二奶”竟然手持結婚證書突然現身。
“二奶”夏娟要比孫雄標年輕很多,她所出示的結婚證是由廣西玉林某地頒發的,頒證日期是2002年10月29日,結婚男女雙方正是孫雄標和夏娟。
“阿標比我大8歲,我們的婚姻是完全合法的,她和前妻(孫美萍的生母李梅)早已經離婚。我什麼時候變成了‘二奶’?”夏娟渾身顫抖地説着,爲證明自己的身份合法,夏娟又拿出了自己的身份證。
孫美萍口中所説的“二奶”原來竟然是孫雄標的合法妻子。由此引發這起案子而橫亙在這對父女間的誤會終於解釋清楚了。
而在親友和孫雄標代理律師的幫助下,孫美萍的情緒也已經恢復平靜。
“阿萍跟我要了她父親的電話,父女二人現在經常聯繫。以前兩個人沒有什麼話題的,通過這件事情女兒成熟了很多。他父親(孫雄標)的脾氣也比以前好多了,現在阿萍也已經開始了畢業實習。”李梅説。
誤會澄清、父女關係好轉,下一步,孫雄標則考慮就這一案件向國家提起賠償。李梅表示,自己和女兒孫美萍都將支持他的決定。
然而,李梅感到很擔憂,畢竟當初舉報父親強姦的是自己的女兒,擔心女兒會因此受到法律追究。“女兒現在剛剛參加工作,我不希望因爲這件事讓女兒受到什麼傷害,如果孫雄標決定要申請國家賠償,我希望先和律師商量。”李梅説。
對此擔憂,孫雄標的代理律師陳啓宣表示,若當事人孫雄標最終決定申請國家賠償,也不會對孫美萍産生任何不良影響。
“孫美萍因不滿父親孫雄標的嚴敎並和其母親離婚的現實控吿父親強姦了自己,確實存在違法的問題,但由於其在舉報時尙未年滿16週歲,所以不負刑事責任。”陳啓宣指出,最爲重要的是,孫美萍的舉報最終並未導致其父被判刑的嚴重後果,且在警方和公訴機構偵查起訴階段,孫美萍主動撤案具有明顯的悔過特徵。
“綜合以上各種條件,孫美萍和其生母李梅完全可以打消顧慮。”陳啓宣説。
而對於是否申請國家賠償,孫雄標則表示,要看與律師商量的結果。 本報綜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