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互聯網5日最先披露,因一篇稿子惹惱地方官,遼寧西豐縣警察遂於4日進(北)京抓記者。此事成爲隨後幾天海內外輿論的熱點話題。
北京《法人》雜誌1月1日發表記者朱文娜採寫的報道《遼寧西豐:一場官商較量》,報道了西豐女商人趙俊萍因不滿西豐縣政府對其所擁有的一所加油站拆遷補償處理,編發短信諷刺中共西豐縣委書記張志國,被判誹謗罪。報道對張志國不利,西豐縣公安局以涉嫌“誹謗罪”爲由對朱文娜立案調查,並於4日派人攜帶立案文書和拘傳文書,到北京《法人》雜誌社拘傳朱文娜。
西豐縣抓捕成員包括中共西豐縣委宣傳部部長李福祿、西豐縣政法委書記周靜宇和兩名警員。4日,李福祿一行到法制日報社要求拘傳朱文娜,但沒有找到朱本人,拘傳未果,他們表示7日將再去拘傳朱文娜。
此事經媒體披露後,境內外上千家報紙、電視、網站轉載,引起軒然大波。衆多媒體密切關注此事動態;網絡上更是群情激憤,成千上萬網民紛紛發帖譴責西豐縣有關官員。
有評論指,中國一些地方的司法人員幾乎成了官員的家奴,這起事件如何收場,是對中國法治水平的一次檢驗。
中國靑年政治學院副敎授周澤認爲,指示警方拘傳記者的官員分明是濫用公權力打擊報復記者,紀檢機構應給予相應處分。
《中國靑年報》則認爲,與此前發生的志丹短信案、重慶彭水詩案等不同的是,這次西豐抓捕記者案中公權力的濫用,已超出縣委書記可控的“縣域”,延伸到所有報道“誹謗案”的記者群體上。可以肯定的是,不受節制的公權力一旦被濫用起來,遠比人們想象的更可怕。
新華社更直指地方官在輿論監督面前暴跳如雷、報復記者。
據悉,7日,多家媒體在朱文娜辦公室等待西豐警察前去拘傳,但一直到中午12點,李福祿等人卻沒有出現。
據悉,迫於輿論壓力,這些抓捕者已撤回西豐。8日晩,西豐警方決定撤銷立案、撤銷拘傳。
而就在西豐警察進京抓記者事件鬧得風風火火之際,8日又傳出四川兩記者採訪中被毆打事件。外界分析稱,這充分顯示地方政府對輿論監督的抵制心理,同時也曝露中國媒體在輿論監督的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