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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天後,西豐縣警方攜帶立案文書和拘傳文書,不遠千里到北京《法人》雜誌編輯部,要拘傳“涉嫌誹謗”的撰文記者朱文娜。
北京《法人》雜誌1日刋登《遼寧西豐:一場官商較量》一文,報道遼寧西豐縣女商人趙俊萍因不滿縣政府對其所擁有的一所加油站拆遷補償處理,編發短信諷刺縣委書記張志國,被判誹謗罪。
3天後,西豐縣警方攜帶立案文書和拘傳文書,不遠千里到北京《法人》雜誌編輯部,要拘傳“涉嫌誹謗”的撰文記者朱文娜。
此事迅速引起各方關注,譴責西豐當局之聲強烈。結果,西豐方面立刻收回了“拘傳令”。
一篇報道引來外地警察
西豐警方到北京找朱文娜源於她的一篇報道。
2008年1月1日,《法人》雜誌刋登朱文娜的《遼寧西豐:一場官商較量》文章,內容指涉三部分:一,西豐縣政府爲修建土特産品貿易中心需拆除該縣女商人趙俊萍的加油站,因拆遷賠償額度,雙方發生分歧;二,爲打擊趙俊萍,當地相關機構指控趙俊萍偷稅、誹謗縣官員;三,投資6.5億元人民幣的交易中心,在土地出讓金、招投標等方面存在重大問題。
西豐縣當局對外聲稱此報道失實,派人前往北京討説法。4日早上和下午,西豐縣派來的縣委宣傳部長李福祿、政法委書記週靜宇兩次到《法人》雜誌編輯部,要求編輯部作一個澄清,但遭到拒絶。
“隨後,西豐縣的三個警察就進來了,給我看他們的傳票,説朱文娜涉嫌誹謗,要求帶走她。”《法人》雜誌主編王豐斌回憶説,這些人要求儘快找到朱文娜,但被他拒絶。
西豐縣警方表示,派人到北京拘傳朱文娜的“手續齊全”。
一家媒體記者質問拘朱文娜的依據時,西豐縣警局政治處主任劉雲鵬7日的回答卻是:“不需要回答你。”
女商人“短信誹謗”地方官
得知西豐警方派人前去拘傳朱文娜的消息後,女商人趙俊萍的姐姐趙俊華同父親5日下午趕到北京爲朱文娜報道的眞實性作證。“不能因爲我們害了人家。”趙俊華説。
趙俊華的父親對朱文娜捲入這場風波並不驚訝。他稱,女兒趙俊萍已因“誹謗”張志國被判刑1年半。
據卷宗顯示,2007年2月至3月初,趙俊萍因不滿西豐縣政府對其沈豐加油站拆遷款的解決問題,對中共縣委書記張志國不滿,編寫了一則短信,內容爲:遼寧西豐有大案,案主姓張是正縣,獨霸西豐整六年,貪贜枉法罪無限,大市場是案中案,官商勾結眞黑暗,烏雲籠罩西豐縣……趙俊萍編完短信就將其發給姐姐趙俊華。
趙俊華回憶,去年3月11日,她收到了短信,便發給西豐縣主要政府機構官員。發完短信3小時後,兩名警察到她家,帶走了她和女兒及女兒的男朋友,7天後她們被取保候審。
儘管《刑法》明確規定誹謗罪爲自訴罪,但2007年5月22日,西豐縣檢察院仍將趙俊萍和趙俊華誹謗張志國一案和趙俊萍涉嫌偷稅案一起提起公訴。2007年12月29日,西豐縣法院判決:趙俊萍犯誹謗罪。
趙俊華本以爲這事就這樣過去了,可在朱文娜的報道發表第二天(1月2日)半夜,在當地警方進京拘傳朱文娜之前,西豐縣檢察院的人就到趙俊華家中,要她到檢察院接受審查。
“他們一到檢察院就問我,給了記者多少錢。我説我沒給。他們問,沒給錢別人怎麼大老遠從北京跑到西豐幫你説話?”趙俊華被拘12小時後,1月3日12點多被釋放。
“我離開檢察院的時候,一名閆姓副檢察長吿訴我,縣裡已經派人到北京抓記者,記者把沒有經過核實的短信發表出來,也構成了誹謗罪。”趙俊華説。
3日早,趙俊萍之父也被拘傳。
“朱記者,他們動手了!”3日早7點,當時身在西豐的趙俊萍的代理律師高義寶立即撥通了朱文娜的手機。
高義寶透露,朱文娜那篇關於西豐縣的報道發表當晩,西豐縣檢察院二層辦公大樓燈火通明。據知情人透露,那是硏究統一口徑、對付媒體的問題。
縣委書記要討“公道”
“她的稿子裡沒有一句話是眞話。”中共西豐縣委書記張志國6日對媒體表示,朱文娜嚴重損害了西豐的形象,惡意誹謗了他本人。他要給西豐縣和自己討回公道。
張志國説,朱文娜到西豐後,吃住都跟趙俊華家人在一起,根本就沒有採訪過任何政府機構。
朱文娜對這句話覺得不可思議。她説,在西豐,她先後採訪了西豐縣警局副政委李雙福、西豐縣法院辦公室一位彭姓主任。
“我又到西豐縣政府,提出想採訪張志國,工作人員稱,張在省裡學習,聯繫不上。”朱文娜留下自己的聯繫方式,表示可隨時與她聯繫,但直到她發稿時,西豐縣無人致電她。
爲何要把朱文娜帶回西豐而不是依法直接向《法人》雜誌社所在的北京朝陽區法院起訴?張志國的解釋是,他對該縣政法委書記帶人到北京拘傳朱文娜一事一無所知。
朱文娜的代理律師、中國靑年政治學院法學副敎授周澤對張志國的“一無所知”感到不解。
“誹謗罪是中國刑法明文規定的吿訴才處理的犯罪,不吿不理。作爲誹謗行爲的受害者,張志國不自訴,警方是不可能立案的,更不可能到北京拘傳朱文娜。旣然警方已手持‘拘傳’傳票到北京要求拘押朱文娜,張志國就不可能不知道此事。”週澤説,對誹謗犯罪提起公訴的情形,僅限於嚴重的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誹謗行爲。
西豐當局改口道歉
“西豐縣警方來抓你了,是報社通知的。抓你的警察就在報社,你千萬別回報社,趕緊找地方躱一躱。”1月4日下午5點,朱文娜接到家人的電話。
朱文娜趕緊向《法人》雜誌負責人打電話核實,得到確定回復。該負責人吿訴她,先避一避,不能讓他們抓走。
“我怕被他們抓走。”朱文娜拿紙巾捂住自己的眼眶。她通過朋友找了一個相對安全的地方住下,“但是,我絶對不會和他們妥協。”
西豐縣警方第一次上門拘人未果,又放話稱要在7日再到《法人》雜誌社抓朱文娜。
朱文娜決定不再躱藏。但7日從早到晩,西豐警方始終未出現在《法人》雜誌社。
原來,事件有了變化。
據悉,西豐縣警方8日下午開會,決定撤銷對朱文娜誹謗張志國一事的立案,並撤銷拘傳。西豐縣副縣長高維義表示,當地警方到北京對記者採取司法措施是不合理的,拘傳記者帶來了負面影響。
北京時間9日下午3時,西豐縣政府指派該縣宣傳部、縣政法委和縣警局的相關負責人赴北京向《法人》雜誌記者朱文娜和雜誌社進行了“口頭上的道歉”。
《法人》雜誌執行主編阮加文介紹,朱文娜曾表示,她本人不接受這種形式的道歉,並將繼續以誹謗罪起訴西豐縣委書記張志國。
西豐方面的退讓,或許與來自輿論的強大壓力有關。據悉,該事件已引起北京各大媒體關注。
北京《新世紀週刋》記者湯涌説:“雖然我是個記者,我倒更同情西豐縣來京拘傳朱文娜的警察。西豐縣某些官員盛怒之下讓他們進京抓人,是亂下命令。作爲一個縣城警方,不執行是不行的。但進北京拘一個《法制日報》社的記者,以他們之力難以完成,這畢竟不是在他們縣城,想抓誰就抓誰。如果《拘傳證》兒戲般簽發,警方兒戲般拿人,最後完不成兒戲般的任務,那才是對西豐形象和法律尊嚴的最大損害。”
《法人》雜誌的背景可能也是讓西豐方面改口的原因之一。該雜誌主辦機構是中共中央政法委主管的法制日報社。
《法人》雜誌9日發表聲明稱,目前,中共中央政法委、中宣部、中國記協等高層對此事非常關注,正在協調和處理。輿論監督報道遭遇誹謗立案,新聞記者遭遇警察拘傳,這不僅是新聞媒體的悲哀,更是現代法治社會的一個耻辱。該雜誌社還對外界給予的關注和聲援表示感謝。
網民聲援女記者
據説,法制日報社主辦的法制網“廣吿信息”一欄上1月4日曾出現《法人》雜誌社的一個聲明:對於《遼寧西豐:一場官商較量》一文,依據西豐方面最新提供的一些情况,有必要對涉及到的一些內容進行認眞、細緻的復核,將核實結果予以公佈。該聲明還要求網絡媒體不要轉載此文。
但大陸網站並沒停止對該事件的轉載和熱議,而絶大多數網民批評西豐縣有關官員。
網民“十年砍柴”發帖説:“中國有2000多個縣,縣縣都有警局,如果都像西豐縣這樣拘傳記者,結果是災難性的。鄉下的老大娘都可以想得出,在縣委書記的‘一畝三分地’上,公檢法都聽縣委書記的,他們辦縣委書記被‘誹謗’的案子,能有幾分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