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司法部近日透露,司法部已任命來自台灣的華裔移民Patrick Shen出任司法部移民就業歧視辦公室特別顧問一職,專門監督與移民有關的就業歧視问题。
司法部新聞官鮑伯(Jodi Bobb)介紹,移民就業歧視特別顧問辦公室隸屬於司法部的民權分部,其職能包括執法移民法律中有關反歧視的條款、敎育移民僱員及僱主瞭解這些條款,目的在於保護那些授權在美國工作的移民不因移民身份和國籍背景而在就業中受到歧視和虐待。
鮑伯介紹,一般而言有四種僱主行爲是法律所禁止的移民就業歧視現象:其一,因爲公民身份而歧視工作申請人,比如無法律、規章制度規定的情况下,只僱用美國公民;其次,濫用移民文件,如由於申請人的原國籍、説英文能力或是公民申請的情况,不正當地要求申請人出示或是拒收I-9工作資格認證表;或是一些僱主因爲申請人的外國人相貌而拒絶給予申請人工作機會;第四,因爲申請人的移民身份而進行報復。
鮑伯説,員工人數不少於15人的公司出現的因國籍、種族等原因而引起的就業歧視由“均等就業機會委員會”(EEOC)處理。
除了國籍和種族原因進行就業歧視,就業歧視的其他主要類別包括年齡、身體殘疾、同酬、懷孕、宗敎、報復、性別和性騷擾。
“均等就業機會委員會”的數據顯示,在2006財年,該委員會共收到8327起因爲國籍而起的工作歧視訴訟,解決了包括前幾年提出的共8181起訴訟,爲受害者追回經濟賠償2120萬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