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社會廣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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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叉換腎:換還是不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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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1 月 6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交叉換腎:換還是不換?

  在病牀中等待的17歲女孩何一文。
  患者何志剛。
  何志剛(左)與願意捐腎的表哥在一起,一 籌莫展。

  湖南兩名尿毒症患者近日急需進行換腎手術挽救生命,在發現兩人各自家庭中的腎源提供者恰恰能與對方匹配這一巧合後,他们決定儘快換腎。但大陸有條例規定,非血緣和家庭關係的活體器官供應不能進行,於是两家的交叉换肾手術被醫院倫理委員會否決。

  不過,在去年6月,湖北兩個家庭曾成功地進行了交叉换腎手術。由於“交叉移植”在大陸法律上屬空白地帶,面對兩位生命垂危的病人,換還是不換?是個問題。

  少女壯男均等移植腎

  俗話説“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但來自湖南常德市的17歲女孩何一文與39歲男子何志剛卻因一個不幸中的大幸走到了一起。

  何一文與何志刚兩人來自湖南常德不同的縣城。

  2006年4月,正讀高中二年級的何一文被醫院查出患有尿毒症,經過一年救治,醫生最後吿知她的治療只剩下腎臟移植這條活路。

  全家人去醫院進行血液配型檢查後却發現,一家人都沒辦法給何一文提供合適的腎源,手術只能無限期等待匹配腎源的出現。

  同樣,何志剛也是在去年被檢查出是“嚴重的尿毒症,晩期”。他的主治醫生建議進行腎移植手術,但不幸的是,何志剛上有一兄一姐,下有一妹,三人卻都被查出患有腎結石,而妻子的血型又與他不合,只有表哥經檢查基本條件符合,可遺憾的是表哥血型是O型,何志剛是A型血,還不是最理想的匹配條件,手術後受體存活條件很短。

  醫生牽線 交叉捐腎

  就在何一文與何志刚都在等待合適腎源的時候,一個偶然的機遇將這兩個家庭拉到了一起。

  在常德市腎病協會會長周小華的聯繫下,兩家人的血型全部送到广州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進行匹配檢測,一個驚人的結果令該院教授潘光輝産生一個大膽的想法:受捐者何一文的血型是O型,其父親、捐獻者何大兵的血型是A型;受捐者何志剛的血型是A型,其表哥、捐獻者史道紅的血型是O型,如能交叉互換一下,將是一個可以稱爲“絶配”的選擇。

  兩個家庭聽到這一想法後,經過勸説,也就同意了,隨後兩家人坐火車趕到广州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一切檢查都合格後,只等手術。

  醫院倫理委員會否決

  兩個家庭交叉換腎的消息經媒體報道後引起各方關注,許多人在爲這一奇妙的絶配感到驚奇的同時,也期待手術的成功。然而,這一換腎手術卻被醫院倫理委員會以8比1的票數否決。

  按照去年5月1日執行的中國《人體器官移植條例》規定,非血緣和家庭關係的活體器官供應,不能進行。而他們是交叉、有條件的非親屬捐獻,在目前的中國法律上是眞空。

  廣州的新年氣氛依舊熱烈,但卻沒有給兩個家庭帶來好消息。

  廣州醫學院第二附屬醫院副院長陳德2日以院方名義通知家屬和病人,醫院不可能爲患者實施捐腎手術,希望患者出院或轉院。

  “這個事被媒體熱炒後,廣州和廣東衛生行政機構已下達‘封死這個口子’的指令。”陳德説,網上支持做手術的言論院方看到了,“但我們不能違抗指令”。

  陳德表示,爲病人換腎不是尿毒症患者的唯一希望,也不是最好的解決方案,希望病人對不能做手術表示諒解。

  失望之極的何志剛説:“我們來廣州前,這家醫院醫生潘光輝提出‘交叉捐腎’,説是可行的。我們到廣州後,當地媒體熱炒‘交叉換腎’,一字之差,讓人誤解好像有什麼交易,衛生機構就否決了手術。”

  就在衆人對交叉換腎幾近絶望之際,事情似乎又出現了轉機。廣東省衛生廳有關人士4日明確表示,如湖南當地政府能出具符合條件中“血緣關係和幫扶關係”的證明,可第二次移交醫院倫理委員會討論並認可手術。

  換還是不換  各方爭議

  衛生廳:不能因特例而違規

  廣東省衛生廳副廳長廖新波透露,目前衛生廳沒有接到醫院發來的請求,只是有一個關於事件經過始末的情况説明。他表示,“雖然很巧,但是我們不可能爲了巧遇而違規”。

  器官移植專家:手術需謹愼

  中華器官移植學會副主任陳忠華指出,交叉捐獻是極其複雜的社會問題,涉及醫學、倫理、法律。倫理學原則強調無傷害論,儘量保護一方。另一個原則是完全沒有別的辦法才做。

  “旣然何志剛與表哥史道紅之間可以移植,就應該讓他們先移植,讓何一文繼續等待遺體器官。”他解釋,腎病患者血液透析的治療方案,在生活質量、壽命等方面,並不比器官移植差。腎移植不是唯一的出路。

  對於何一文和何志剛兩家的情况,广东中山大學附屬第一醫院腎臟移植科主任陳立中認爲,醫院和醫生將承擔很大的風險。因爲如果做了手術,術後出現排斥、並發症、手術失敗,甚至死亡,醫生比按照正常程序做手術的風險將大很多。

  “第一,法律沒有規定交叉捐腎是允許還是禁止的;第二,兩家人看似平等的‘交易’,但是實際是不平等的,兩個供體腎的質量可能是不同的。”陳立中説,醫院遇到非血緣和家庭關係的移植,都很謹愼。

  倫理學家:條例可修改

  針對兩家人的“巧合”,廣州醫學院醫學倫理學專家李幸民指出,單從此案來説,應該沒有對法律和倫理有非難的地方,只要不違反憲法,這個法規可以隨着社會經濟的發展去修改。

  “非親人的器官,有潜在的商業化隱患,交易、買賣器官有可能出現。”李幸民説,正是因爲這個原因,《條例》才對活體移植的供體有了嚴格限制。

  交叉捐腎 已有先例

  據瞭解,家庭之間交叉捐腎在大陸並非沒有先例。2006年4月,武漢就有兩對夫妻成功實現了交叉捐腎,那也是大陸第一例家庭交換器官移植的手術。

  而在2007年5月1日《器官移植條例》實施後,武漢同濟醫院、廣州軍區第二總醫院以及解放軍153醫院也分別在符合《條例》相關規定的情况下進行了5例親情交換器官移植手術。

  高慶福,國防科技大學航天與材料工程學院博士硏究生,26歲,O型血。廖家友,湖北羅田縣鄉鎮人,40多歲,B型血。

  去年4月,兩人同樣因爲腎功能衰竭,在廣州軍區武漢總醫院等候合適的腎源進行腎移植。他們在各自的親屬中,都無法找到相匹配的腎源。高慶福的哥哥、B型血的高慶榮從病友處得知“交叉換腎”的先例。通過打聽,他得知廖家友的妻子歐陽桂濤是O型血,有望與自己弟弟成功配型,而自己也可能與廖家友成功配型。 

  經過一個多月的溝通和考慮,兩家人終於在去年6月1日達成一致:由歐陽桂濤捐腎給同爲O型血的高慶福,高慶福的姐姐高梅英捐腎給同爲B型血的廖家友。

  經過各項檢查,兩個腎源分別與受者匹配。當月該醫院倫理委員會批准了手術。去年6月18日,4台手術同時進行,順利完成。

  網民:

  絶大多數贊成

  交叉捐腎引來了衆多網民議論。大部分網民對醫院決定都持反對意見。網民的觀點主要分爲以下幾種。 

  一·倫理與生命的衡量

  MSN網民:命都沒了,還哪裡管得了什麼倫理!

  網民:到底是醫院所謂的倫理重要,還要人命重要呢? 

  網民:生命可貴啊,爲了生存只要有一線希望就要去爭取,何况是可醫治的病。 

  二·生命由誰作主?

  大洋網民baa352768:8個人就可以決定全國性救命之事,是否無稽之談? 

  MSN網民:醫者父母心,如果是委員們自己的家人呢? 

  MSN網民:救人要緊!兩個病人都出具證明表明他們雙方是自願的,不是受脅迫的,倫理委員會怎麼還要死守所謂的條例呢?難道救死扶傷不是醫院的天職嗎? 

  時間就是生命,時間對於這兩個生命垂危的病人來説,意味着什麼?請委員會的人換位思考一下,但不要思考太久了,時間不等人。

  三·另一種解讀  

  網民:法律禁止家庭交叉捐腎,那無償獻血也屬於家庭交叉捐血,我們是不是不要獻血呢? 

  網民:兩個家庭找一男一女結婚,換了腎後再離婚。

  

  《人體器官移植條例》

  規定:活體器官移植的接受人限於活體器官捐獻人的配偶、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有證據證明活體器官接收人與捐獻人存在因幫扶等形成親情關係。

  《條例》還明確要求從事人體器官移植的醫療機構必須具有由醫學、法學、倫理學等方面專家組成的人體器官移植技術臨牀應用與倫理委員會,該委員會中從事人體器官移植的醫學專家不超過委員人數的四分之一。倫理委員會應對下列事項進行審查,

  (一)人體器官捐獻人的捐獻意願是否眞實;

  (二)有無買賣或者變相買賣人體器官的情形;

  (三)人體器官的配型和接收人的適應症是否符合倫理原則和人體器官移植技術管理規範。

  經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同意,倫理委員會方可出具同意摘取人體器官的書面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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