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拍案驚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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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南村官糾集地痞保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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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12 月 30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閩南村官糾集地痞保治安
殺人立威 暴力斂財 橫行鄉里13載
  ▲黑勢力團夥26人獲刑。資料圖片

  一份長達72頁的刑事判決書,揭開了一個把持村級政權13年的涉黑犯罪組織“僞善”的面紗——字裡行間,有受害人含冤九泉的哭泣,有平民百姓積怨多年的怒吼,有正直的農村基層官員發自內心的吶喊……

  1994年至2007年4月的13年間,福建省漳州市南靖縣靖城鎮大房村的村民每每提起村裡的聯防隊無不害怕萬分。

  這支本該維護治安的隊伍,卻成了一個無惡不作的黑勢力團夥——“兄弟會”。他們在當地收保護費、敲詐勒索、開設賭場,甚至連寺廟的香油錢都強行“借”走,期間共斂財近百萬元(人民幣,下同)。 

  今年初,福建警方將“兄弟會”列入督辦案件。4月27日起,南靖縣警方歷時半年,將該團夥成員一一抓捕,並於11月進行了審判。 

  地痞幹聯防  成立“兄弟會”

  南靖縣靖城鎮,是閩(福建省簡稱)南地區的經濟重鎮。 

  1994年,上級機構根據當地發展經濟需要,要求該鎮各村成立治安聯防隊,具體工作由各村治保主任負責。 

  時任靖城鎮大房村治保主任的陳某明,認爲這是提高自己社會地位的大好機會,很快便糾集了八九個地痞流氓,組建了大房村治安聯防隊。

  在陳某明看來,這伙人雖然遊手好閑、經常惹是生非,但他認爲管理農村治安就要以惡治惡,以毒攻毒,這些人能助其成就一番事業。 

  時年25歲的謝某國,小時候打架鬥毆,討厭讀書,是個村民不願接近的惡棍。正因此,他被陳某明看中,“欽點”爲聯防隊長。

  謝某國當上隊長後,感覺大展宏圖的機會來了,做“老大”的慾望也越來越強。 

  一年後,他以聯防隊員爲主,又糾集了37人,在大房村院仔墟一家叫“夜來香”的酒店裡成立了“兄弟會”,入會時每人交納會費200元,有統一的服裝,並制定了“與人打架齊心協力,紅白喜事集體出席”等幾條不成文的“幫規”。

  從此,“兄弟會”成員正式成爲陳某明手下的一隻“強有力的隊伍”。 

  爲顯才能  打死收笋人

  謝某國文化水平不高,雖然當上了聯防隊長,但在大家的眼中僅是個草寇。因此,謝某國最初在“兄弟會”中並沒有佔據絶對的領導地位。

  爲了得到和鞏固自己的“老大”地位,謝某國便計劃策劃一起故意殺人案,以顯示自己的“組織與領導才能”。 

  1997年7月,正是當地蔴笋、緑笋上市的季節。鄰村一陳姓男子經常到大房村收購蔴笋、緑笋。

  得知這一消息後,謝某國便糾集八九個“親信”,精心密謀,先是散佈“外村人收笋壓價”的謡言,再以“我們不能讓肥水流入外人田”爲由,發動“兄弟會”成員“齊心協力”將這名收笋的鄰村男子“做掉”。

  1997年7月26日,在謝某國的帶領下,30多名“兄弟會”成員手持木棍、鋤頭等工具,將前來收笋的陳姓男子活活打死。

  案發後,以謝某國爲首的這一夥人潜逃到漳浦縣赤嶺水庫躱藏。

  當警方介入後,作爲治保主任的陳某明看到事情已經鬧大,肯定要有一個交代,遂與謝某國等人商量對策。

  謝某國提出由王某陽等5人將此事扛下來,其他人出錢補償。在串好口供、訂立“攻守同盟”後,王某陽等5人在陳某明的帶領下到當地警方“投案自首”。

  隨後,陳某明又草擬了一份王某陽等5人是“維護村民利益,是爲民除害,要求政府從寬處罰”的《情况反映》,並強迫村民按手印後四處郵寄。

  當年12月11日,王某陽等5人以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2至6年不等。 

  王某陽等5人的重罪輕判,確立了謝某國在“兄弟會”中的“老大”地位,陳某明的“辦事”能力也由此令團夥成員刮目相看。

  不久,村支部換屆選舉,陳某明因得到“廣大群衆的擁護”而陞任村黨支部書記。 

  敛财手段多  香油钱也要拿

  謝某國雖然沒有多少文化,卻深諳錢的魅力和作用。他明白:購買打架所用器械、打架斗毆後與人私了、賄賂有關機構的官員、自己享受……所有這些,都要用錢。所以,在完全掌握“兄弟會”這個組織後,他對聚財斂錢情有獨鍾,運用五花八門的方式撈錢。

  “承包”是“兄弟會”獲利最多的生財之道。

  他們承包農業特産稅的徵收,在各個路口設立徵收點,備上馬刀、木棍、鍍鋅管等,對稍有不服者拳打腳踢;他們承包附近8處高嶺土礦的開採權,組織二三十人持械奪礦,威逼原有的承包商放棄承包權;他們承包所謂的“蔬菜市場管理權”,強行向菜販收取每月每人600元的“保護費”。

  13年間,僅以上幾項,就讓該團夥獲利近百萬元。

  另外,敲詐是其斂財最便捷的方式之一。

  曾有村民謝某,因不滿謝某國收稅時的野蠻做法,説了一句“連小豬也要收稅”。這話後來被鎮里的一位官員知道了,這位官員就把時任村書記的陳某明叫去訓話。

  第二天晩上,在陳某明的授意下,謝某國糾集5名會里成員毆打謝某,並向其敲詐5000元的“名譽損失賠償費”。

  還有一次,村民周某因錯打了謝某國家里的電話,他就讓手下的弟兄立即趕到周家,以“電話騷擾”爲藉口敲詐了周某5000元現金。

  開設賭場,則是“兄弟會”的“輔助財政收入”。

  “兄弟會”在聚點、魚塘邊等開設賭場三處,聚衆賭博,並收取“管理費”、“保護費”。短短3個月,就非法獲利6.65萬元。

  最令當地村民感到不能容忍的是,“兄弟會”連寺廟里的“香油錢”都不放過。1997年,當地的一家寺廟一次就被他們強行“借”走3萬元。 

  老大当家  自己人也遭打

  等確立“老大”地位後,謝某國變得獨斷專行,不僅欺負老實的鄉民,就連自己手下的弟兄稍微做點“出格”的事,都要借機敲詐、毆打。

  “兄弟會”成員蔡某私自承包屠宰稅,當謝某國知道後,立即糾集手下弟兄,敲詐了他2萬元;“兄弟會”成員張某將從村民處收取的100元捐款佔爲己有,謝某國得知後,指使“弟兄”毆打張某,罰其跪在公路邊的荔枝樹下長達半個多小時,迫使張某不得不連夜逃到外省避禍。

  當鄰村收購蔴笋、緑笋的陳姓男子被毆打致死後,參與此事的“兄弟會”成員羅某沒有拿錢出來給坐牢的人當“安家費”,謝某國知道後隨即將其開除出“兄弟會”,後又指使其他成員踢壞羅家的門、砸壞羅家的電視機和電視接收器、用石頭砸碎羅家屋頂的瓦片,迫使羅遠走新疆。

  這其間“兄弟會”對村民的殘害並未停止,反而愈演愈烈。

  一次謝某國的哥哥與一村民在理髮店因理髮的先後順序發生矛盾,謝某國便召集“弟兄”到該村民家,將人打得頭破血流,倒地不起。

  村民朱某因看不慣村委會行事,有次在村換屆選舉的大會上説了“村幹部養歹人”的話,謝某國得知後便糾集一夥人闖到朱家,用木棍打傷朱某及其女婿,迫使朱某以後不敢再開口説眞話。

  聯手舉報  端掉黑勢力

  2000年,隨着農村法制建設不斷完善,謝某國、陳某明的黑惡勢力逐漸失去了往日的威風。

  這一年,陳某明被免去村黨支部書記職務,留任村委會委員兼治保主任職務。同年4月,謝某國因故意傷害罪被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刑滿釋放後又因尋釁滋事被處勞動敎養。

  這些讓村民們看到了希望,紛紛向警方及省、市、縣有關機構舉報關於謝、陳等一夥黑惡勢力長期在大房村爲非作歹、稱霸一方的纍纍罪行。 

  2007年初,警方將村民們的信訪件轉發給相關機構,隨後將該案列入督辦案件。

  4月27日,漳州市警局局長陳加瑤組織立案偵查,南靖縣警方抽調50多名警員組成“427專案組”,偵訊、取證、追逃、拘捕,歷時半年,將這一黑社會組織的全部犯罪嫌疑人抓獲。

  11月12日,漳州市中級法院召開宣判大會,謝某國一審被判死刑,緩期2年執行;王某陽被判處無期徒刑;陳某明等22名被吿被判20年到6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另有9名涉嫌人員另案處理。

  (以上均爲化名)

  本報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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