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口岸艾滋病防治管理辦法》已於2007年12月初正式實施。
該《辦法》對已在中國國境外居住或申請出中國國境一年以上的中國公民在回中國後或離開中國前要進行艾滋病健康檢查的事項作出了具體規定。同時,還對赴華居留的境外人員提出了要求。
《辦法》規定,在境外居住一年以上的中國公民,入境時應當到檢驗檢疫機構設立的口岸艾滋病監測點進行健康檢查或者領取艾滋病檢測申請單,一個月內到口岸檢驗檢疫機構或者縣級以上醫院進行體檢。
申請出境一年以上的中國公民以及在國際通航的交通工具上工作的中國籍員工,應當持有檢驗檢疫機構或者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含艾滋病檢測結果的有效健康檢查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