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家能源辦3日在其官方網站上公佈了《能源法》草案(第五稿)徵求意見稿。
據稱,草案將在年底前形成送審稿,並報國務院審議,明年報送全國人大。起草專家組3日表示,該法“最樂觀的出台時間也要到2009年”。目前《能源法》的起草週期已超過兩年。
草案包括能源戰略與規劃、能源開發與加工轉換、能源供應與服務、能源節約、能源儲備、能源應急等15章140多條。
對於能源定價問題,草案表述爲:建立市場調節與政府調控相結合、以市場調節爲主導的能源價格形成機制。專家指,這意味着成品油等高度關係國計民生的能源産品價格將進一步放開。
草案還規定,能源企業須承擔相應的社會公共責任,不得濫用壟斷或支配地位損害國家和公共利益。
草案稱國家將建立能源應急制度,以應對能源供應嚴重短缺、供應中斷、價格劇烈波動以及其他能源應急事件。
中國是否成立專門的能源部在此前已引發多種猜測,草案第二章專文論述“能源綜合管理”問題。專家指,草案中提到的“國務院能源主管機構”其實就是業內人士普遍理解的要建立“能源部”。
目前,中國的能源監管存在多頭管理等弊端。且專職監管能源的機構國家發改委能源局屬正司級,而中石油、中石化、國家電網公司等則是正部級或副部級,這讓能源局的監管陷入尷尬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