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社會廣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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億元大奖烧 出万千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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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王閃電兌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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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能證明“彩王”眞有其人?
彩民大跟风 渴望“沾喜氣”
同是富豪 放大奬得主緣何不願露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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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12 月 9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誰能證明“彩王”眞有其人?

  在美國,《記録公開法》明確規定中奬者必須公佈姓名和所居住的城市等個人資料。一些大奬得主甚至召開新聞發佈會、上電視做節目。

  “爲什麼我們不這樣做?”嘉峪關誕生巨奬得主後,中文網上的質疑聲不斷。有中國網民指出,得奬者“一把”得到的錢是來自千千萬萬彩民的口袋,是全國彩民的積累成果,彩民有知情權! 

  對於這個尖鋭的問題,中國國家福彩中心有關負責人的答覆是,按有關法律,中奬彩民有隱私權,自願公開就公開,不願公開就不能公開,“我們沒有這個權利公開!”

  也正是因爲這個“隱私權”的盾牌,大陸歷期福利彩票的開奬都顯得頗爲神秘。

  有長期從事彩票硏究的人士指出,雖然“隱私權”受法律保護,但如果大奬得主長期不透明,不利於彩票業的健康發展,容易讓人産生懷疑,比如説懷疑“某先生(女士)”這個人是否眞的存在?會不會有人做手腳弄走了大家的錢?尤其是彩票本身奬號産生的隨機性和偶然性,更讓人容易産生特殊聯想。大奬開出後大多數彩民面對巨額奬金的艷羨和心理落差,也更易加深這種懷疑。 

  相反的觀點則認爲,彩民對自己是否中奬有知情權,但對中奬者本人沒有知情權。這就像買保險一樣,投保人根本不可能也不需要知道自己交納的保金究竟是賠給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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