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社會廣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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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身亡 胎死腹中
追踨調查:肖志軍承認怕擔責
肖志軍過失殺人?
李家狀吿陌生的“女婿”
死亡不可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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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12 月 2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李家狀吿陌生的“女婿”

  肖志軍害怕承擔什麽責任? 11月27日,面對李麗雲父母的律師,肖志軍已坦言,因爲沒有結婚,當時才不敢同意手術。

  原來, 李麗雲本是長沙電影學院的學生,由於家庭經濟不好,她上學一年後輟學。

  李麗雲的母親李小娥回憶,3年前,年僅19歲的李麗雲賭氣離家出走,再也沒有回去。

  李麗雲離家出走後與肖志軍結識,隨後以夫妻身份到北京打工謀生。

  不過,李麗雲從來沒有吿訴過家裡,已經結婚並懷孕。

  正因爲如此,李小娥23日從廣西柳州趕到北京時,面對默默蹲在地上、一言不發的肖志軍,才表示:“我根本不認識他!”    

  “人都要死了,你們爲什麼不救?爲什麼要聽那個瘋子的話?”李的父母質問京西分院。

  不無蹊蹺的是,京西分院此前稱不能自行決定手術的理由是:警方查實李麗雲和肖志軍是夫妻。但這個説法後來被肖志軍所住地的八角派出所否認。

  26日,李麗雲的父母與北京恆方永圓律師事務所的律師王良斌簽定了代理協議,以醫療侵害爲由將醫院與肖志軍同時吿上法庭。王良斌等多位律師表示,將無償幫助他們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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