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社會廣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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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身亡 胎死腹中
追踨調查:肖志軍承認怕擔責
肖志軍過失殺人?
李家狀吿陌生的“女婿”
死亡不可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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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12 月 2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丈夫拒絶動手術
孕婦身亡 胎死腹中

  肖志軍對醫院不滿,“我就是不簽字,他們也可以做手術啊!”

  醫生稱自己流着眼淚遵守了法律——家屬不簽字,醫生無權做手術。

  “同意手術”——只需要將這幾個字簽在手術通知單上,兩條生命也許就能得到挽救。但湖南男子肖志軍拒不同意醫院進行剖腹産手術,致使其懷孕的妻子最終因重症肺炎導致心肺衰竭而死,一屍兩命。

  醫生稱自己流着眼淚遵守了法律——家屬不簽字,醫生無權做手術。

  一時間,輿論滿天,聲討肖志軍滅絶人性的有之,責備醫院背離生命第一的有之,呼籲出台對生命最高保障措施的有之。

  錯失良機 孕婦慘死

  北京時間11月21日15時左右,肖志軍和“妻子”李麗雲來到北京朝陽醫院京西分院(以下簡稱京西分院)。誰也沒想到,三個多小時後,一幕令人震驚的悲劇會因他們在此上演。

  “我們是來看感冒的。”帶着100元(人民幣,下同)的肖志軍首先將李麗雲送到呼吸科看病。接診李麗雲的是該院呼吸科主任楊汀,他診斷李麗雲感染了重症肺炎。此時,李麗雲已經有9個多月的身孕。呼吸科當即建議李麗雲住院。“當時她已經躺不下來了,只能坐在牀上喘。”該院醫務處副主任劉寶玉説。

  經診斷,肺炎已經導致李麗雲的心肺功能嚴重下降,産婦和胎兒都有危險,必須馬上進行剖腹産。

  院方介紹,李麗雲被送到病房時,神志不清但還有反應。護士問她要不要做剖腹産手術,她搖搖頭,指了指肖志軍。

  “如果這時候手術,大概有百分之六七十的可能可以救活母子兩人。”該院婦産科副主任趙會榮説。

  醫生徵求肖志軍的意見,但他也拒絶手術。

  17時10分,李麗雲出現了嚴重呼吸、心肺衰竭,心臟幾乎停止跳動,緊急心肺復甦後才緩了過來。

  此後,醫生已經聽不到胎兒的胎音——這意味着,孩子已經死亡。

  17時50分,李麗雲再次出現嚴重衰竭後被救回。“如果現在做手術,大人還能保住。”趙會榮説。

  醫院強調了第二次、第三次手術機會的重要性,“人都快死了,你簽不簽!”然而他們得到的回覆仍然是:“她就是得了感冒,感冒治治就好了,她自己能生。”

  悲劇最終降臨。19時20分,李麗雲身亡。

  醫院守法不救人

  在李麗雲心電圖呈直線時,肖志軍突然狂躁起來,跑到她屍體旁大哭:醫生啊,你們怎麽不救她,她死了啊!

  此後,面對媒體,他不斷重複對醫院的譴責:不管我簽沒簽字,醫院都該救人呀。

  11月24日晩10時,朝陽醫院京西分院召開緊急媒體溝通會,首次出示了原始病歷,指出李麗雲當時病情爲“孕足月、重症肺炎、急性呼吸衰竭、急性心功能衰竭……”

  “事件並非像某些媒體所報道的是丈夫拒絶簽字,事實是肖志軍簽字了,簽的是拒絶手術。”朝陽醫院法律顧問、北京法大律師事務所律師胡文中指出。

  院方也出示了肖志軍的簽字:“拒絶剖腹産手術生孩子,後果自負。肖志軍2007年11月21日16時30分”。

  朝陽醫院京西分院認爲,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醫院已經盡了最大努力救人。

  中國《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33條規定:醫療機構施行手術、特殊檢查或者特殊治療時,必須徵得患者同意,並應當取得其家屬或者關係人同意並簽字;無法取得患者意見時,應當取得家屬或者關係人同意並簽字;無法取得患者意見又無家屬或者關係人在場,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時,經治醫師應當提出醫療處置方案,在取得醫療機構負責人或者被授權負責人員的批準後實施。

  院方表示:“我們陷入了守法和救人的矛盾之中。法律是無情的,醫生哪怕是出于善良救人,也會遭到法律制裁。”       

  一直在現場的京西分院醫務處副主任劉寶玉曾向外界披露,該院近30名醫生幾乎是看着李麗雲和孩子死亡的,“很多女醫生都哭了!” 有人認爲,醫院在關鍵時刻固守陳規,沒有完全盡到“救死扶傷”的社會責任,也有人由此質疑法律,呼籲修改。

  但身爲朝陽醫院法律顧問,胡文中認爲此次事件屬於極端特例。

  中國衛生部首席法律顧問卓小勤則指出,如果醫療機構可以行使強行治療的權利,那麼醫生可能會濫用這種權力,而且也剝奪了患者的自主權。強制治療表面上看是有益的,但如果成爲一種權力和制度,它必將會損害患者最根本的利益。

  又是錢惹的禍?

  肖志軍是否擔心高額的醫療費用而拒絶手術?

  肖志軍自己否認了這一點。不過一個事實是,他的確很窮。

  肖志軍穿着深藍色舊上衣,鞋子上滿是泥漿,手腕戴着一塊碩大的廉價電子錶。

  他和李麗雲去年12月到北京。在北京近一年時間里,他們窮困潦倒。

  爲了生活,李麗雲就對家人撒謊,説自己在北京讀書,要求家人每個月給她寄錢。“我們就用那些錢來交房租和吃飯。”

  肖志軍先是做保安,月薪750元。今年11月,他到京西分院附近的一家飯店做洗碗工,月薪700元。

  “沒積蓄,全花光了。”肖志軍説,李麗雲懷孕後,從沒帶她看過專門的婦産科醫院。只是因爲她感冒,才去過兩次小診所。 

  肖志軍曾沮喪地透露,他曾經給市長熱線和一些媒體打過電話,詢問是否能不花錢讓李麗雲住院,“都沒有消息”。

  “我感覺沒有錢是一種很可怕的事情。都是沒有錢害了我老婆啊!”肖志軍曾仰天大哭。

  不過,在京西分院求治期間,醫療費用的高低似乎並非對事件進程起了決定性影響。

  在李麗雲被診斷需要住院時,京西分院曾經詢問肖志軍是否有錢交納押金。他回答:“有錢,但在老闆那裡。”

  由於情况緊急,婦産科隨即向醫院申請,對李麗雲減免了入院費用。

  院方稱,當時已經啓動了高危孕婦緑色通道,數次向肖志軍強調可以免費治療。

  擔心肖志軍怕缺錢而不敢動手術,該院目擊此事的病友還自發籌措了1萬元錢,準備幫助他們。

  但肖志軍最終還是沒有同意爲李麗雲做剖腹産手術。

  有人猜測,這是當前醫患關係緊張的一種折射。長久生活在社會最底層的肖志軍始終對醫生不信任,從而影響了正常的診療,最終釀成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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