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安局、移民和海關執法局近日頒佈的工作場所執法新規,今後那些患有嚴重疾病,處於懷孕、哺乳期或家中需要照顧的非法移民可免於被移民執法機構拘留。不過這一規定僅適用於無犯罪記録的非法移民,有犯罪紀録者不在豁免範圍之內。
參議員肯尼迪的辦公室近日透露,這些指導條例是今年3月移民執法局在麻州New Bedford的一家工厰進行大規模移民執法、逮捕了350名非法移民後,開始醖釀的。
來自麻州的兩位參議員肯尼迪和德拉亨特兩人對這些新規的出台立下汗馬功勞。
那次的移民執法行動之後,兩名議員的辦公室隨即開始和移民執法局緊密合作,共同討論制定出了一些條例,以指導移民執法人員對在執法行動中如何對被拘捕者進行人道主義的檢查,以確保被拘捕的懷孕婦女、哺乳的母親以及家中有未成年子女的非法移民可以免於拘留。
移民執法局執法人員粗暴執法,導致移民社區妻離子散、非法移民身心受傷害的例子數不勝數,華人社區也未能幸免。
2006年2月,費城福建籍孕婦江針星在遣返途中不幸流産,痛失一對雙胞胎; 時隔不久,又有一名浙江溫州籍的非法移民女子在關押期間流産。
根據該指導條例,今後移民執法局如果事先得知在執法行動中被捕的非法移民總數超過150人,移民執法局就應當制訂出全面的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