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秀蓮“特別費”案當地時間19日首度開庭。被傳訊的呂秀蓮等五名被吿在答辯時都否認犯罪。
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將呂秀蓮、前民進黨主席游錫堃及前“總統府秘書長”陳唐山三人“特別費”案切割審理,19日審呂秀蓮、26日審游錫堃,12月3日審陳唐山。
由於辯護律師認爲檢方供述證據清單部分未註明出處,希望公訴檢察官能標示清楚,合議庭庭議後裁準這項請求。不過檢方需要一個月時間,而且法庭還將審理游錫堃、陳唐山的“特別費”案,因此合議庭暫未定下次庭期。
據悉,呂秀蓮是台灣行“憲”以來,首位以被吿身份,到法院公開應訊的“副元首”。
合議庭共傳訊呂秀蓮,協助蒐集發票、冒充原始憑證、核銷首長“特別費”的呂秀蓮辦公室秘書蘇姸妃,隨扈盧孝民,“總統府”靑年工作團成員的工友蔡素芳,呂秀蓮辦公室科技諮詢委員會聘兼人員連秋斐等同案5名被吿。
庭前:發表講話喊冤
呂秀蓮出庭時儘管略施粉妝,但臉上仍難掩凝重。在進入法庭前,她發表講話爲自己喊冤。
她指出,從馬英九的“特別費”案,可見台北和台南地檢署對待“特別費”的標準不一;從民進黨多人被調查,有人被起訴,有人不被起訴,看出辦案標準不一。她説,自己以創下“憲政”首例的心情出庭,期待司法公正還她清白。
爲保護呂秀蓮安全,其貼身隨扈在沒有配槍的情况下進入法庭。
庭中:完全不認指控
庭訊開始,檢察官以投影片簡報方式陳述呂秀蓮犯罪事實,指控呂秀蓮涉嫌明知相關規定,卻由其辦公室職員、隨扈等多人連續蒐集與公務無關的他人發票核銷“特別費”,詐領“國務費及特別費”金額共計563.6517萬元新台幣。
對檢方陳述的犯罪事實,呂秀蓮“完全不承認”,並指檢察官簡報中所提及出納將錢交給她的過程,與起訴書內容和事實均不相符。
呂秀蓮表示,身爲“副元首”,對行政慣例及事務,並非每事過問,在馬英九“特別費”案被偵辦前,她從未詳細瞭解“特別費”領取程序問題,沒有所謂明知相關費用要如何請領,卻用詐術去詐領的情形。
其他4名被吿也否認犯罪。
評論:阿扁用呂祭旗
香港中評社指,呂秀蓮“特別費”案一直被質疑是爲平衡馬英九“特別費”案才辦的,後續發展以及影響力都不容小覷。
儘管呂、游、陳唐山此次被起訴,但最受矚目的卻是,代表民進黨參選台灣地區領導人的謝長廷、蘇貞昌,跟呂、游、陳有着極類似案情,卻安然脫身。外界質疑政治黑手早就伸進司法裡。
呂秀蓮9月被起訴之初,簡直氣炸了,頻頻在媒體面前叫屈,更曾近乎抓狂地宣稱,“號召全民一起聲討司法”。
呂的民間友人、資深媒體人楊憲宏稱,司法機構起訴馬英九,是爲平衡陳水扁的“國務機要費”案,起訴呂、游、陳又是爲平衡馬英九案。他甚至強調,呂秀蓮很明顯是被人家抓去祭旗,直指黑手就是陳水扁。
此外,對於呂秀蓮質疑辦案標準不一,強調絶不認罪,國民黨發言人蘇俊賓表示,呂秀蓮是得了便宜還賣乖。她那番説法,應對不斷批評馬英九的民進黨人士説,而這也凸顯民進黨現在是“一個政黨、兩套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