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現有18個區議會。特區第三屆區議會由534名議員組成,其中民選議員405名、委任議員102名、當然議員27名。第三屆區議會選舉劃分為405個選區,每個選區選出1名區議員。在18日的投票中,有866名候選人角逐364個選區的各1個議席。此前已有41個選區的候選人因在提名期結束後沒有競爭對手而自動當選。
香港區議會的功能主要表現在兩方面:一是就地區性事務向特區政府反映市民的意見,包括與區內居民福祉有關的事務等;二是區議會有權運用所得的撥款,在區內改善環境,促進康樂及文化活動,以及舉辦各種社區活動等。
根據有關條例,香港區議會的登記選民需年滿18歲、是通常居住於香港的香港永久性居民,且不存在服刑等喪失投票資格的情形。凡屬登記選民、年滿21歲,在緊接提名前的3年內通常在香港居住,且不存在喪失獲提名資格的情形,均有資格參選區議會議員成為候選人。
香港回歸後,特區臨時區議會組成,任期兩年半。1999年11月,特區舉行第一屆區議會選舉,任期從2000年1月1日起,至2003年12月31日結束。2003年11月特區舉行第二屆區議會選舉,任期由2004年1月1日起,至2007年12月31日結束。特區第三屆區議會任期從2008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