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最近辦理的一件職業移民的I-140申請,移民局于2006年10月16日收到我們申請後,第二天10月17日即批準了該申請。如此迅速的審批結果和成功消息令客人和我們在喜出望外之餘都有點難以置信。
職業移民申請過程中,當勞工證申請批準後,I-140申請是最關鍵的一步,如果I-140申請能順利批準,下一步的I-485調整緑卡身份(如果申請人在美國)或海外移民簽證申請(如果申請人在海外),則基本上都無問題。
I-140申請是指職業移民資格審核申請,主要是向移民局證明申請人的專業學歷背景和工作經驗(如果在勞工證上提出工作經驗的要求)都符合雇主(聘用公司)的工作條件要求,而且雇主也同時能夠證明其公司的業務性質和商業活動,按照同行業領域的正常要求,需要雇傭像申請人這樣專業學歷的員工。更重要的是雇主必須證明其有足夠的財政能力,支付申請人勞工證上許諾的工資。如果申請人和雇主的情况均符合要求,I-140的申請均能被批準,如果任何一方有問題,則有被拒絶的可能性。公司的財政支付能力,一般是通過公司的年度報稅表的凈收入體現出來。舉例講如果公司勞工證上許諾申請人的工資是$8萬/年,則其凈收入要有$8萬/年,或其凈資産要有$8萬/年。在有些情况下,雇主許諾的工資較高,實際支付給申請人的工資則較低,其年凈收入又甚少,甚至是虧損。在這種情况下,申請I-140則比較棘手。
在本案中,申請人是從事電腦軟件開發的科技人員,受過良好的高等敎育,具有多年的軟件開發的工作經驗,個人專業背景資格完全符合要求。但公司所付其工資則低於勞工證許諾的工資,此外,公司每年的凈收入都是負數。如果不想辦法證明雇主的支付能力,即使申請人的條件完全符合要求也無助于申請的順利批準。於是我們查閲了移民上訴委員會大量的關於證明雇主支付能力的案例,移民局關於此問題的內部指示和備忘録,移民律師協會和移民局例行工作會議中關於具體特殊案例的答復記録。在此基礎上我們結合申請人公司的具體情况,提供了公司歷年的報稅表,並核算出其每年的凈資産數額、公司的銀行對賬單、公司的IRS 941、 DE6表、公司近幾年簽署的巨額訂貨合同。申請人的報稅表和W-2,並逐筆逐項分析比較了申請人每年的工資收入和與勞工證許諾的微小的差別。在這些材料的基礎上,我們進一步分析指出雖然公司的年度凈收入是虧損,但是公司從成立當初的幾個人發展到現在的40多人,年度總毛收入從起步階段的幾十萬增加到現在的幾百萬,總資産從當初的幾十萬增加到現在的幾百萬,以及新簽署的巨額合同訂單應足以證明雇主有能力支付申請人的工資。
經過充分準備後,我們將I-140申請報出並要求移民局快速審理,以便儘快獲得申請結果,進行下一步I-485的審理工作。由於我們做了大量的詳細硏究和準備工作,該棘手的案子報出後1天即獲得了開頭所述的喜人結果。
I-140申請被迅速批準後 14天,我們又收到了移民局讓客人做I-485打指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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