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版:歸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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緑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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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11 月 11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緑色通道
邀優秀海歸入川


  四川省近年推出的多项优惠政策吸引着不少外来人才。

  四川省將爲高層次留學人才開通緑色通道,在科硏項目經費、入出境、知識産權、工作報酬、職業資格和落戶等方面提供優惠和便利條件。

  爲了吸引海外高層次人才入川工作,四川省人事廳聯合其他各機構共同制定了《關於建立海外高層次留學人才來川工作緑色通道的實施意見(送審稿)》。近日,這份送審稿在四川海外留學人員回國服務工作聯繫會議第二次會議上進行了審訂。

  《四川日報》報道,該《實施意見》經各機構討論修改後將正式生效。

  科硏經費予支持

  草擬的《實施意見》中規定,在高層次留學人才從事科硏項目、重點工程建設方面,可向省級有關機構和國家申請各級各類科技計劃、科硏基金項目和科硏擇優資助經費。各用人公司應根據實際情况提供一定的匹配經費。依託“天府英才”工程專項資金,採取科硏啓動費或安家補助費的形式,積極支持該省內企事業引進人才。

  配偶和子女落戶不受限

  《實施意見》規定,海外高層次留學人才入川工作,機關單位可採取特殊考試辦法予以録用,如果單位受到編制數額限制,可採取“先進後出”的方法,通過自然減員過渡到編制員額內;另外,海外高層次留學人才入川工作,落戶不受其出國前戶口所在地的限制,其配偶和子女可隨遷。

  四類人才可辦“證”

  《實施意見》明確界定了4類人才屬於海外高層次人才,即:取得國(境)外博士學位的人員;在國(境)外高等院校、科硏院所完成博士後硏究的人員;取得國(境)外碩士學位,且具備《關於在留學人才引進工作中界定海外高層次留學人才的指導意見》文件中規定的界定條件之一的人員;取得中國國內博士學位或副高以上職稱,且在海外硏修、講學一年以上的高級訪問學者。上述4類人才從海外赴四川工作、創業和服務,需經省人事廳認定後辦理《海外高層次留學人才身份證明》,享受四川省提供的緑色通道服務。

  成果轉讓收益可分成

  《實施意見》擬決定,海外高層次留學人才赴川從事技術開發或以技術入股,並取得明顯經濟效益的,以專利、專有技術等無形資産參股的,經各方約定,可按規定給予一定比例的提成或適當提高技術入股的分紅比例。

  高層次留學人才職務發明轉讓後的收益分成,經與公司協商同意,職務發明成果完成人自行開發、自行實施職務科技成果轉化的,可按照不低於65%的比例享受轉化後的收益;公司轉化職務科技成果,科技成果完成的收益比例最高可佔成果轉化收益的50%。

  國際旅費有補貼

  《實施意見》中還提到:用人公司可對海外高層次留學人才到四川工作時的國際旅費、儀器設備托運費及安家費等給予補貼,所需資金由用人公司解決。

  其項目符合國家鼓勵發展産業政策的,進口自用設備以及按合同隨設備進口的技術及數量合理的配套件、備件,按照國家規定准予免徵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値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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