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之久,光怪陸離的故事依然在大陸股市上不斷上演着。半浮出水面的“劉芳系”不過是開出來的一朶“惡之花”。
一個不爭的事實是,內幕交易屢屢發生,今年初的杭蕭鋼構、以廣發借殻爲代表的券商借殻以及ST金泰等,都不約而同地涉及內幕交易行爲。
中國證券市場的信息披露制度和信息不對稱現象,再次成爲人們質疑的焦點。
據業內人士透露,自2006年起,中國證監會開始時興起一種“預溝通”制度。
所謂預溝通,是一個不見於任何官方文件,但在 “實際操作”中必經的程序,是指上市公司如有定向增發或任何其他資産重組行爲,在召開有關此事的董事會前,必須與證監會官員進行秘密溝通。如果获准,上市公司就可召開相關董事會並發佈公吿。“預溝通”短則一週長則數月,爲無數故事在幕後上演創造了空間。
論及合法性,“預溝通”顯然是一個違反法律的行政要求,它使上市公司的信息可能通過一些渠道在公吿之前在某些範圍內流傳。一些情緒偏激的散戶乾脆把矛頭直指證監會,認爲它是大陸市場上所有內幕交易的源頭。
平心而論,把所有責任通通都推給證監會,這也有失公允。目前,大陸上市公司在進行資産重組、定向增發等重大事項之前,往往需要經過多個機構的協調與審批。國資委、地方政府、地方國資委、證監會、地方證監局、滬深交易所等等行政機關或管理機構,還有一些涉及到商務部、發改委、財政部。漫長的時間週期,牽扯諸多的環節,客觀上都增加了消息泄露的可能性。
制度的完善,都需要一個過程。相比歐美,中國的股市還非常年輕。求全責備,未免有脫離現實之嫌。
然而,“劉芳系”事件暴露出來另一個問題——無論是信息披露不規範也好,內幕交易也好,或者股價操縱也好,面對明顯的違規違法行爲,監管機構目前的懲罰力度遠遠不夠,頗有避重就輕之嫌。
廣發證券“借殻”一案,一年之後不了了之;禍起春節的杭蕭鋼構事件,處理也是虎頭蛇尾,最後草草了事。對於風險尤大的權證交易,也不過就是對一些“行爲不端”的個別賬戶進行短時間限制交易的處置。相比巨額暴利,違規的成本根本不値得一提。
140年前,馬克思就在《資本論》中犀利地指出:“有300%的利潤,它(資本)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絞首的危險。”資本市場上從沒有“聖賢”與完人,一個劉芳消失了,還會冒出形形色色的李芳、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