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Hillary Clinton決定將與徐諾曼有關的85萬政治獻金全數退回給260個獻金者。這是將徐諾曼親自捐的2萬3千元轉捐給慈善事業以後,Clinton再次和徐諾曼劃清界限的舉動。
華裔政治獻金醜聞,這不是第一起。以前在Bill Clinton的時代就有過。那次的主要角色是黃建南(John Huang)和崔亞琳(Charlie Trie)。黃建南因爲籌錢有功,曾出任民主黨財政委員會副主席,並被Bill Clinton任命為美國商務部助理部長。
在美國,很多言論是通過金錢來表達的,這裡就包括政治獻金。美國的民主政治對候選人的一大考騐就是他們籌錢的能力。如果沒有錢,就無法做廣吿,選民就無法瞭解候選人的主張。在遭到對手攻擊的時候,也就無力還手。現代選舉還有一般人不瞭解的一面,那就是細緻深入的民意調查。沒有民意調查,候選人在發表一些言論以前,就不能瞭解這些言論的效果。這就像一個明眼人和一個瞎子比賽找東西,競爭不可能公平。現任總統George W. Bush兩次競選都在很大程度上歸功於Karl Rove的數據支持。儅廣大新聞媒體預測Bush競選失利時,Rove通過他手裏的數據斷定Bush會得勝。
在很多有關政治獻金的案子上,聯邦最高法院都認爲金錢就是言論,受第一修正案保護。美國民衆很多通過捐錢的方式來支持他們看中的候選人,候選人們也通過各種方式吸引捐款人,這就包括與捐款人一起吃飯,拍照片等,而捐款人一般也不避諱他們的行爲。當年Bush和Al Gore競選總統時,我正在高科技公司做主管,公司裏就有人把自己和Bush或Gore的合照放在辦公室裏,以表示他們的政治立場。
但是這個事情一到了華人社區,就變成了另一個味道。有些人竟把這些照片放在公司廣吿上面,其目的顯然不是闡明這些人的政治立場,而是顯示他們和這些政治傢有某種特殊的關係。當年參與Bill Clinton獻金的一些人就把他們在白宮和Clinton拍的照片挂在他們在北京的公司門口。其用意很明顯:不是闡明他們支持民主黨反對共和黨,而是暗示他們和Clinton有特殊關係。
這種誤解還不光反映在政治方面,譬如在辯護刑事案時,華人被吿會詢問自己的律師和檢察官熟悉不熟悉、關係如何。問這些問題的人不明白,在美國,律師和檢察官可能是朋友,但是檢察官吃的是政府薪俸,他的前途取決於他的成功率,而辯護律師的收入也取決於他的成功率。換句話說,檢察官和律師可能是很好的朋友,但是在法庭上,雙方是不會客氣的。也就是說,檢察官是不會因爲與辯護律師的私人關係而故意輸掉官司的。熟悉本身對辯方有沒有好處,這很難說。如果律師和當事人說:我們關係很好,或展示他們一起釣魚的照片給當事人看,當事人就以爲該律師可以和檢察官做什麼暗箱操作的話,那就大錯特錯了。
從華裔政治獻金醜聞可以看到,華人對於美國社會的瞭解,還有待增強。如果對於美國的民主政治沒有充分的瞭解,那就會一方面為華人建立一個負面的影響,另一方面會讓華人在很多方面遭到歧視。這一點我們應特別注意。
作者鄭樸捷:畢業於北京清華大學;曾在ARCO、Fujifilm、美國國防部等任項目經理及部門主任;現任加州中文法庭翻譯協會會長;著有《法律縱橫談》、《謊言解剖學》等中英文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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