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歷史上最早的官派留學生是在1872年到1875年間。當時的清朝政府曾先後派出四批共120名年齡只有12歲的幼童,遠赴重洋到美國留學。
中國第二階段留學高潮是在20世紀五六十年代。當時主要是國家公派,向蘇聯和東歐國家派出了兩萬多名留學生。但那個時代中國向西方國家公派留學生的人數寥寥無幾。
1978年改革開放後,封閉了幾十年的中國再次打開了學子出國留學的大門。目前中國留學大致分爲兩大類,公費留學和自費留學。其中,公費留學有國家公派,地方和單位公派兩種。
中國敎育部的統計數字顯示,從1978年到2005年,中國各類出國留學人員是93.34萬人。其中學成回國人數23.29萬人,佔留學總人數的大約25%。
在此次《管理規定》出台前,中國敎育部曾於1996年成立了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以國家爲主體,用法律的手段,對公派留學人員學成回國做了詳盡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