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0版:港澳聚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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濫交狠母重囚四年
三幼兒備受摧殘
專家籲社會關注被虐兒
身世坎坷 自暴自棄
借身世求情不獲接納
虐兒者判監具阻嚇作用
四兄妹交三家寄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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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9 月 30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三幼兒備受摧殘

  女犯郭美儀的殘忍行爲令香港民衆極爲憤怒。

  此案於二○○六年三月下旬被揭發,被吿郭美儀育有的三個兒子,當時分別是四歲八個月、三歲八個月和一歲六個月,一家四口依靠每月約一萬港元綜援金過活。她在案件候查期間,又在二○○六年十月再誕下一女。

  案情透露,去年三月三十日,被吿一歲多大的幼子因發燒被送入香港屯門醫院,醫生爲其檢查身體時發現其面部有瘀傷,腦硬膜下積有瘀血。

  此外,男童身體異常瘦弱,只有約五公斤重。當時男童幾乎有生命危險,醫院立即爲他施行腦部手術,此後男童一度失明,幸好視力逐漸恢復正常。院方認爲事態嚴重遂報警。

  警方隨後揭發,幼子與同母異父五歲大哥哥及四歲大二哥,全都營養不良、發育遲緩。二哥體重過輕發育不良,只懂説單字,不懂控制大小便,發育如兩歲童。大哥三歲時曾獲安排上幼稚園,校方亦證實他無法用語言與同學溝通,身體常傳出惡臭。

  案件被揭發後,被吿郭美儀堅稱對三名孩子傷勢不知情,亦一直對警方保持緘默,直至被落案起訴,郭女被吿才揭露是同居男友造成,事後男友亦逃往內地。因她當時懷有身孕,故此案才沒有被揭露。她於去年十月誕下女兒後,社署亦即時接走女嬰。

  郭美儀稱,同居男友曾向她坦承,當她不在家時,男友爲制止幼子哭聲,曾以硬物打他頭部,由於幼子經常哭喊,故曾搖晃他,並以手蓋着其嘴巴,又曾恐嚇女被吿不要張聲,否則對小孩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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