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大特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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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拒聖火 兩岸皆留憾
協商11個月 聖火不赴台
北京痛批台灣“橫生枝節”
島内朝野紛斥陳水扁
台灣名將繼續爲奧運操練
“就是這樣一句話不被接受”
漫漫磋商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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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9 月 30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北京痛批台灣“橫生枝節”

  奧運聖火去不了台灣,北京奧組委在表達”深深的遺憾”之餘,也開重炮痛批台灣當局才是“橫生枝節”、“出爾反爾”、拿奧運聖火入台“大做政治文章”,造成了一個國際奧委會成員拒絶奧運聖火的“前所未有的惡劣先例”。

  在北京奧組委召開新聞發佈會之前,台“陸委會”和臺北中華臺北奧委會率先發炮,指責北京在聖火問題上“橫生枝節”。

  聖火協商的主談者、中華臺北奧委會主席蔡辰威指出,今年8月底雙方同意遵守國際奧委會相關規定,並以“聖火境外傳遞五大洲22個城市,台北爲22個城市之一”模糊表述火炬傳遞路線,卻在簽約前接獲北京欲新增台灣早已婉拒的“四項紀要”,“這樣我方是絶對不可能接受的”。

  在中華臺北奧委會看來,聖火協商破局的癥結在於,大陸片面追加不被台灣接受的“四項紀要”,即不得出現中華臺北奧委會五環旗幟以外的旗、徽、歌。

  不過,一向在奧運聖火問題上相對沉默的北京奧組委顯然是有備而來。

  北京奧組委執行副主席蔣效愚在21日晩的新聞發佈會上反指,“造成這一結果的責任完全在於台灣當局”。 

  蔣效愚細數去年11月至今,兩岸在聖火傳遞路線上的協商結果,以説明包含了對旗、徽、歌規定的“四項紀要”一早即存在,不但曾經由北京奧組委和中華台北奧委會簽字同意,而且蔡辰威也在4月時曾明白確認過“四項紀要”。

  蔣效愚在答問時雖然斥責蔡辰威“出爾反爾”,但也同情蔡辰威有“爲難之處”,問題主要的責任在於台灣當局製造政治障礙,把體育政治化。

  他説,到最後一次9月8日的會談,蔡辰威還不否認“四點共識”,但他回台以後,在9月12日又來函表示不存在“四點共識”。“看來,蔡先生也有他的爲難之處……我認爲,造成火炬不能赴台的主要責任應該在台當局製造政治障礙,把體育政治化,不顧台灣同胞歡迎、期待奧運聖火赴台傳遞的心願,出爾反爾,形成了現在這樣一種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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