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先良主偵的“1·30”抛屍案,幾乎是一件毫無頭緒的命案。
今年1月30日9時許,武嘉公路旁金口街長江村范湖漁民張春來(化名)像往常一樣在自家承包的魚塘喂魚。他突然發現,塘裡漂着牀新棉被。他撑着漁划子靠近上前伸手一提,當即嚇得魂不附體:棉被中竟滾出一人,渾身是血,已經氣絶。
經現場勘查,死者爲男性,頭部有鈍器傷,係他殺,但周圍老百姓都不認識死者。查找屍源成爲破案的第一個難題。
1月31日下午,湖北省公安廳通過痕跡比對,發現死者名叫“高大方”,咸寧人,多年前曾因強姦罪被判刑。然而,在“高大方”所留地址處卻查無此人,原來,他入獄時用的是假名。幾經查找,鄒先良瞭解到此人眞名方某,離家數載,聽説一直在武漢做藥材生意。
據方某的姐姐説,1月23日,方某在武漢的女友陳嵐(化名)給她打電話,詢問方某的去向。據説兩人爭吵幾句後,三天前方某搬出在漢陽的家。難道是情殺?案情更加撲朔迷離。但陳嵐並無作案時間和動機。 其實,在陳嵐眼中,方某也很神秘。在她面前,方某化名爲方曉,平日行事詭秘,陳嵐也不知道他到底做什麼。
據陳嵐回憶,方某有個同鄉外號“黑皮”,眞名謝紅安。
另一方面,經過細緻盤查,鄒先良等人在武漢找到方某位於漢陽鍾家村附近的租住地。經驗豐富的鄒先良一把揭開席夢思,只見牀下血跡斑斑:此處就是兇案第一現場!
和方某接觸過的人都説,他長期開高檔轎車,且經常換車。警察推測,可能是從租賃公司租來的車。
2月15日,案件迎來曙光:有人在107國道看到方某死前租的一輛車。警方緊急趕往現場圍捕,駕車人棄車逃竄。
根據駕車人遺留的重要物證,2月26日,鄒先良率部在漢陽某租賃公司大院內將謝紅安抓捕歸案。
令鄒先良沒想到的是,此案背後還隱藏着一個特大的販毒團夥。原來,謝方二人合夥販毒。謝從緬甸進貨後,將純海洛因帶回武漢。謝再按照方的電話指令,將毒品分銷給武漢的下線。
謝説,方遙控指揮,他一人冒着生命危險抛頭露面。1月29日晩,他向方要3000元過年費,方不但不給,還搧他兩耳光。爲此,謝非常憤怒,趁方看電視時,操起藏在身後的鐵錘猛擊其後腦致死。當晩12時許,他將屍體偷偷用車運出抛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