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印度尼西亞前總統蘇哈托以美國《時代》週刋披露其家族的財産爲由,起訴該刋“誹謗”8年後,印尼最高法院發言人10日宣佈,法院已作出判決,要求美國《時代》週刋向蘇哈托支付1.06億美元賠償。
印尼最高法院發言人內哈迪説:“我們接受了由蘇哈托提起的訴訟,由於上訴法院和中央雅加達地方法院誤用法律,因此他們的判決無效,我們駁回了他們作出的判決。”
內哈迪還説,最高法院“發現《時代》週刋發表的文章和照片損害了印尼前總統的名譽,對他造成了傷害”。
蘇哈托的律師穆罕默德·埃塞加夫對此判決表示歡迎,並稱之爲一個“令人吃驚的判決”。
《時代》週刋將在不久後收到印尼最高法院的判決書。
1999年5月17日,美國《時代》週刋亞洲版發表封面文章《家族企業》,披露印尼前總統蘇哈托及其子女擁有150億美元的財産。《時代》週刋説,蘇哈托當總統時的月薪是1764美元,他在32年統治期間,爲自己和子女們積累了大量財富。
最新判決下達後,《時代》代表律師説﹕“《時代》的報道建基於新聞道德,公平又概括正反意見。此次判決對印度尼西亞新聞界而言將是大倒退。”
根據印尼法律,《時代》週刋律師可以在提供新證據的情况下,要求重審該案。
86歲的蘇哈托從上世紀60年代中開始統治印尼長達32年。
1998年蘇哈托下台後,印尼政府以貪污腐敗爲由曾對其進行了調查。
他本人對腐敗指控予以否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