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衡陽市原副市長兼市商業銀行董事長劉興德上月29日以涉嫌受賄罪、巨額財産來源不明罪被捕。被吿席上,他臉色疲憊而憔悴,昔日副市長風採已蕩然無存。
左手放貸右手收錢
劉興德一案與之前不少貪官的情形相似,一人出事,牽涉妻兒。
據瞭解,劉興德的腐敗案件是從劉的兒子劉志勇突破的。在檢方指控劉興德的許多犯罪事實中,相當多一部分都涉及劉志勇,而且絶大部分的受賄款項都由劉興德交給妻子存入銀行。
查閲劉興德的相關資料,多數涉案行爲是在其2001年任衡陽市副市長兼任衡陽市商業銀行董事長期間發生。期間正値衡陽乃至大陸房地産迅猛發展。衆多房地産開發商爲確保流動資金,將手握信貸大權的劉興德納入其視野。
2002年8月22日,文華公司因開發金碧華府項目擬向衡陽市商業銀行申請貸款3950萬元(人民幣,下同)。
同年9月17日,該行審貸委員會經集體審議通過,隨後方案呈報董事長劉興德審批。但許久沒有音訊,這讓身爲文華公司負責人的汪元輝心頭猶如壓了一塊大石頭。
此前,文華公司尙欠衡陽市商業銀行貸款1600餘萬元逾期未還。在巨額舊債面前,劉興德將此筆貸款壓下了。
汪元輝得知後,找到劉興德的兒子劉志勇,承諾貸款到位後送其一個門面。此後不久,劉興德簽字同意將此筆貸款貸給文華公司。
同年10月底,首筆貸款到位後,汪將金碧華府一樓解放路臨街位置劃100平方米送給劉志勇。按照當時的市價估算,此門面價値高達260萬元。
即將簽署合同時,劉志勇考慮到自己的身份,決定由其妻弟伍濤代簽。直至案發,劉志勇一直未向文華公司支付購房款。
2003年春節前一天,汪元輝邀請劉興德及其他銀行官員吃飯,其間單獨送給劉興德5000歐元。此後幾天,汪元輝讓劉志勇再度帶去5000歐元給劉興德。
2004年年初,汪元輝邀請劉全家吃飯,並送給劉興德2萬元。同年春節前,汪再度送劉興德一套50元版的紙質人民幣紀念幣。2004年春節,劉志勇將臨街門面一事吿知父親,劉興德予以默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