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經濟憲法”之稱的《反壟斷法》在歷經13年的立法進程之後,終於在近日獲得通過,並將於明年8月1日起正式實施。
儘管有不少外國投資者擔心這部剛剛公佈的法律會將他們擋在“增長最快的市場門外”,但該法律及時增補內容遏制“價格聯盟”的做法,獲得了民衆的贊同。
而一直以來備受壓抑的中國民營油企等企業也再度燃起新希望。
北京時間8月30日下午,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9次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順利閉幕。會議表決通過了反壟斷法、突發事件應對法、就業促進法、修改後的動物防疫法以及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城市房地産管理法的決定。
據悉,出席當天閉幕會的常委會組成人員共153人。有“經濟憲法”之稱的反壟斷法在歷經13年的立法進程之後,終于以150票贊成、2票棄權高票獲得通過。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在會上表示,反壟斷法堅持從中國國情和實際出發,並注意硏究借鑒國際反壟斷的有益經驗,確立了與市場經濟相符合、與中國經濟社會發展階段相適應的預防和制止壟斷、保護和促進公平競爭的法律制度。
根據反壟斷法第57條規定,該法將自2008年8月1日起實施。
13年風雨兼程,反壟斷法終於出台,各界對此的解讀也不相同。
引發外資擔憂
9月3日,上海證券交易所出台題爲《境外關於外資並購及行業準入的相關規則以及我國證券市場對外開放過程中應注意的問題》的報吿,核心內容是對外資並購採取聯合審查並加強監管。
這份一年前就完成的報吿,選擇在反壟斷法獲得通過之後亮相,意味深長。
“這反映了中國對待外資並購的一個基調。”報吿主筆之一的興業證券硏究員傅建設表示。
與此相對應的是,8月29日,美的電器擬定向增發引進戰略投資者高盛的方案被證監會否決。而此前的S寶光,也因爲國有股權轉讓政策的變化,施耐德自動放棄參與S寶光的股權分置改革。
中國首部反壟斷法對外國投資者並購中國公司設定了新限制:如果外資並購中國境內企業或者以其它方式接收某領域的中國企業,且涉及國家安全,不僅需要接受壟斷檢查,還要接受國家安全調查。
分析人士説,中國之所以採取這個新舉措,是因爲擔心越來越多的外資並購可能導致中國企業受外部控制過大。
此外,大量外資不斷涌入將産生的流動性累積成資産泡沫。這個泡沫已經促使股票、房地産和其它資産的價値猛增,令人越來越擔憂它會破滅。
而外資的涌入還會抬高人民幣市値,損傷中國在重要出口領域的競爭力。
專家還認爲,這部法律反映出,中國在戰略上的改變。
北京花旗銀行集團的經濟學家沈明高説:“中國將逐漸減少對外企的優惠待遇,不再大膽吸收外資,最終,中國公司和外國公司將享受幾乎同等的待遇。
這也引發美國和歐洲的商會的擔憂。在中國的美國和歐洲商會儘管都發表聲明,對中國打算制止壟斷行爲表示歡迎,但他們也都懷疑,法律中的規定在應用時可能出現不公平現象。
歐洲商會的聲明説:“歐洲商會的成員對國家安全檢查感到擔憂。現在還不清楚,這種國家安全檢查將如何進行。
美國商會在聲明中敦促中國政府,對於何種行爲構成壟斷行爲,以及如何對擬議中的幷購進行檢查,應該提供更多細節。
不過,沈明高也表示,不能簡單地認爲反壟斷法是針對外國投資者。中國現在通過這部法律,主要是因爲政府一直在考慮如何對付國有企業的壟斷。
他認爲,中國將利用這部法律對重要領域進行嚴控,但“如果中國政府開放一些領域,(對外資來説)將是好消息。”
遏制價格聯盟
正式通過的反壟斷法與之前的草案三審稿略有不同。分組審議中,前一段媒體廣爲報道的方便麵價格串通案,引起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們的高度關注。
他們建議補充完善反壟斷法草案的相關規定,明確禁止行業協會組織本行業的經營者從事串通漲價等本法所禁止的壟斷行爲,對違反規定的,不僅要追究法律責任,而且要予以重罰。
今年以來,隨着糧食、豬肉價格上漲,中國市場上副食品價格一度出現波動。一些不法經營者趁機哄抬價格,各種各樣的“價格聯盟”也紛紛“登場”。
這些漲價大多通過互相串通或者通過行業協會、中介組織以協會決議、會議紀要、協調、口頭約定等方式串通漲價,消費者只能被動地接受“統一”後的價格,引發民衆反感。
“那天到超市一看,方便麵齊刷刷地都提了價,一點選擇也沒有。”北京市居民宋大媽説,“要是眞的不漲不行了,咱也沒什麽好説的。可是不同的牌子,情况肯定也不同,怎麽會同一天一齊漲價?政府是該管管。”
反壟斷法草案三審稿規定“行業協會等組織實施的排除、限制競爭的行爲,適用本法”。有些常委在審議時提出,行業協會如果排除、限制競爭,如何適用本法,適用哪些規定,不夠清楚,建議明確禁止行業協會組織本行業的經營者從事串通漲價等本法所禁止的壟斷行爲,對違反規定的,應追究法律責任。
據此,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對反壟斷法草案作出最新修改,增加規定:“行業協會不得組織本行業的經營者從事本章禁止的壟斷行爲”,同時規定,“行業協會違反本法規定,組織本行業的經營者達成壟斷協議的,反壟斷執法機構可以處50萬元(人民幣)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可以依法撤銷登記”。
民營油企的救命稻草?
反壟斷法的通過,使被壓抑許久的中國民營油企再度燃起新的希望。法案通過後召開的“2007中國石油流通行業發展高層論壇”,成爲民營油企表達呼聲的臨時舞臺。 遵照WTO協議,中國石油市場自今年1月1日起已正式對外開放,但在數以千計的民營油企看來,預想中的“春天”並未就此出現。
由於中國成品油定價機制至今尙未理順,加上《成品油市場管理辦法》並未觸及巨頭們的壟斷根本,國內民企仍常常處於“無米下鍋”的窘境。
但是,形勢在反壟斷法草案通過後有了變化。
“民營企業的春天很快就會來臨,我對此充滿信心。”浙江廣廈能源集團公司總經理吳建中如是説。 廣東省石油行業協會會長陳順遂同樣表示,反壟斷法出台是民企春天到來的一個標誌,是市場經濟的一大進步。“要不了三五年,成品油現狀將會打破,國有、民營、外資、合資股份將在成品油市場上各展風采。”
“民營油企正迎來一次機遇。”中商石油委會長趙友山也認爲,反壟斷法的通過將爲民營油企的發展提供依據和保證。他呼籲,民營油企應該學會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保證企業發展的利益不受侵犯。
他同時堅信,目前中央高層對改革的決心很大,反壟斷法實施後肯定不會出現“非公經濟36條”出台後無從落實那一幕。
但也有一些民營油企老闆對反壟斷法所能達到的效果不太樂觀。 一位來自河南的油企老闆表示,反壟斷法中有一條規定,“國有經濟佔控制地位的關係國民經濟命脈和國家安全的行業以及依法實行專營專賣的行業,國家對其經營者的合法經營活動予以保護”,這就意味着石油行業未必會成爲反壟斷的對象。
另一位中商石油委副會長也指出,任何一部法律都有一個適應過程,反壟斷法牽涉到方方面面利益,更需要一個過程來履行和消化。 對此,中國發改委政策硏究室主任李樸民認爲,應落實剛剛通過的反壟斷法,以及“非公經濟36條”提出的具體措施,一方面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繼續打破壟斷,放寬市場準入,促進市場主體的多元化。另一方面,要加快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石油流通法律法規。建立公開、平等、規範的行業準入制度,加快對石油市場運行的監管,促進市場的公平競爭。
反垄断委员会引關注
隨着反壟斷法的通過,反壟斷委員會吸引着衆多的眼球——按照該法,中國國務院將專門設立反壟斷委員會。
這是個什麽樣的機構?由哪些人員組成?具體承擔哪些責任?是務虛還是務實?現在看來,一切似乎都是謎。
“反壟斷委員會至少應該是正部級。”反壟斷法專家組成員、中國政法大學敎授時建中説。
時建中分析,從現實情况來看,反壟斷執法可能涉及到的機構包括商務部、工商總局、發改委甚至電監會、信息産業部、民航總局等。要協調這些機構,反壟斷委員會應該具有一定的權威,本身級別不能太低。
反壟斷法出台之前,專家一直呼籲建立一個獨立、專業、集中的反壟斷執法機構。
不過反壟斷委員會只是履行“組織、協調、指導”反壟斷工作職能的議事協調機構,並不行使行政權力、作出行政決定。
中國國家開發銀行高級經濟學家吳志峰表示,反壟斷委員會相當於一個“部長聯席會議”,很像“貨幣政策委員會”,其下估計會設秘書處處理日常事宜。
他分析,反壟斷委員會的具體牽頭人依項目而定,如果這個項目非常重要,可能是某個副總理牽頭,比如外國的金融機構要並購國內銀行的這種事件。如果一般的問題則可能由某個部長牽頭。
時建中則不太認同這種説法。“反壟斷法施行以後,反壟斷委員會會有大量的、日常性的工作,如果是一個非日常性的機構,反壟斷委員會很難完成法律規定的任務。”
8月30日,中國商務部新聞發言人王新培表示,作爲反壟斷法的起草機構之一,商務部在起草和實施的過程中,發揮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吳志峰據此分析,反壟斷執法機構應該設在商務部,商務部可能會設立反壟斷司局。
還有專家分析,按照慣例,國務院議事協調機構應該有具體的工作承擔機構,而且通常都只有一家工作承擔機構。但國務院主要的反壟斷執法機構至少有3家:發改委、商務部、工商總局,如果再加上國資委和一批行業監管機構,未來的反壟斷執法將會是一種“3+X”或者“4+X”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