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雖然對選民曾經承諾要對聯邦水災保險計劃進行改革,但在實際的進展上卻微乎其微。最近發生在中西部的水災,又把這個問題擺到了桌面上。
2005年接連發生的兩次颶風災害,已經暴露出聯邦水災保險計劃的結構性缺陷和漏洞。政府舉債約200億美元緊急處理善後,而民衆也清楚地意識到,政府在舉債之後,沒有辦法還債。
國會在這期間做了什麽呢?國會只是提高了政府舉債的上限而別無其他。這等於又向納稅人打了個巨大金額的白條。
國會在彌補漏洞方面行動遲緩,很容易讓房屋所有人産生疑問,今後是否眞的需要爲房屋投保?
聯邦水災保險計劃始創於1968年。這一計劃由聯邦應急管理局負責落實,其保險範圍幾乎涵蓋了美國境內所有的水災,但這一計劃的保險單卻是通過私人公司開出的。加入到這個水災保險計劃裡的房屋主,可獲得最高25萬美元的房屋結構賠償外加最高10萬美元的屋內物品損失賠償。通常情况下,每10萬美元價値的保險金大約爲400美元。這一費率不能眞實地反映實際的風險,因此其賠付成本往往轉嫁到納稅人身上。
2005年,兩次颶風來襲美國本土之後,國會審計總署在原有的保險計劃中將加進的“高風險”一類單列,目的是提醒政府有關部門對此高度重視。
今年,國會在這個問題上有了一些進展,但批評家説,上個月在國會衆議院金融服務委員會通過的法案,實際上沒有怎麽觸及到應該解決的那些問題。新法案只規定保險金每年可調升15%。而以前,這一上限定在10%。另外的新內容就是把風災也加了進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