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經表決通過《反壟斷法》草案,并將自明年8月1日起施行。反垄断法规定了禁止垄断协议、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控制经营者集中等三大反垄断制度。
事實上,中國壟斷行業的內部改革一直在進行,但調整效果並不樂觀。
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硏究會公共政策硏究中心主任余暉在每次接受採訪時都會引用這組數字:從1989年到1999年的十餘年間,中國國有企業的利潤一直徘徊在1000億元左右,但從2000年起,這個數字開始爆發式增長,157家中央企業2006年實現利潤7546.9億元,而這些利潤中的大部分正是少數行政壟斷性企業貢獻的超額壟斷利潤。這説明,壟斷行業在近幾年的改革中,壟斷結構越來越大,壟斷行爲也愈演愈烈。
這就是《反壟斷法》草案出台過程中要面對的現實,在自身求變解決不了任何問題的前提下,人們有理由期待法律治愈頑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