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清死者身份後,辦案人員確定了兩個偵查方向,一是仇殺,二是情殺。柳海平的前夫首先成爲懷疑對象,但在其家中,專家並未發現炸藥痕跡。其上司也確認,他沒有作案時間。經測謊,排除他作案的可能。
死者親屬反映,此案可能與段義和有關,但沒有直接證據。
7月10日,民衆反映,有人看見爆炸發生後,一個可疑者鑽進一輛警車迅速離開現場。10日晩,辦案人員對陳志所用警車進行微量物證檢驗,發現陳志有重大嫌疑。
做賊心虛的陳志,7月11日一上班聽説警方對其警車進行了檢驗,馬上請假走了。
辦案人員很快將砸毀並丢棄在垃圾桶裡的遙控器和手機找到,經過檢驗和復原,確定了陳志作案的可能。辦案組決定抓捕陳志。而陳志這時已到靑島,購買了7月12日飛往香港的機票。11日晩,警方將陳志從靑島抓捕歸案。從爆炸案發到主要嫌疑人落網,只用了48小時。
警方還從死者家找到一張她與段義和很親密的照片。另外,死者手機內信息顯示,她與段義和有過長時間的電話和短信聯繫。但僅憑這些還不能認定段義和有作案嫌疑。
7月12日上午,正當段義和主持召開濟南市小清河治理工作現場會時,陳志供出爆炸案背後主謀是段義和,目的是殺人滅口。
7月13日下午,段義和在辦公室被警方帶走。
兩小時後,段義和便書面承認自己涉嫌爆炸罪。另外,段義和還主動交代了有關機構並沒有掌握的受賄犯罪,並把向他行賄的人員列出了一個詳細名單。
有關機構對段的辦公室和在濟南的各個住所進行了詳細搜查,共搜出現金600多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