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確保萬無一失,段義和決定尋找一個最可靠的人來實施自己的計劃,他首選了姪女婿陳志。
段義和在家排行老三。陳志是他死去的大哥的女婿,今年50歲,濟南市公安局治安支隊第三大隊副大隊長。今年春節期間,陳志到段義和家拜年,段把除掉柳海平的想法吿訴了陳志。陳志能進警界工作並得到提陞,全仗“三叔幫忙”,現在三叔有難,陳志二話沒説就應承了。
段義和與陳志商量採取製造交通事故的辦法,把柳海平弄成植物人。陳志開車跟蹤了幾天,發現柳海平的活動範圍都在市區,路上車水馬龍,車速提不起來,製造交通事故很可能殺不死柳海平,反而會暴露自己,就把這個方案放棄了。
“陳志最後想出一個旣能殺死柳海平,又能自保的‘上策’,就是爆炸。”辦案人員説,陳志是工程兵出身,知道爆炸起火後所有證據都銷毀了,現場幾乎找不到有用的東西。
徵得段義和同意後,陳志開始利用自身“優勢”製造炸彈。段義和向陳志提供了柳海平的工作機構、住宅地址及照片、家門鑰匙、汽車遙控器等物品,讓陳志抓緊辦理。
(今年8月6日,淄博市中級法院審理此案時,段義和辯稱,他不懂炸藥,不知道炸藥威力,他一點不知情。陳志聽到段義和的辯解後,大聲對法庭説:“段義和説的不是事實,我就是一個執行者,他叫幹什麼我就幹什麼。”昔日的叔婿兩人,爲減輕自己罪責,開始“狗咬狗”。)
由於當局近年加強對爆炸品的管理,陳志吿訴段義和,炸藥不好弄。段義和遂向下屬官員索要炸藥,對方稱不好辦,段就讓陳志想辦法。
濟南市平陰縣有許多采石場,陳志電吿平陰縣公安局刑警大隊敎導員廉德金,讓他“弄幾斤炸藥和幾個雷管”,星期天去黃河炸魚。
廉德金原在濟南市某區地稅系統工作,通過陳志幫忙調入警界。對陳志的要求,他不敢怠慢。他以家中蓋房要炸石頭爲由,向平陰縣玫瑰鎮王某的石子場索要硝銨炸藥2公斤;又向玫瑰鎮葛某的石子場索要電雷管5枚。後廉德金親自把炸藥和雷管帶回濟南交給陳志。
陳志拿到炸藥雷管後,找到一家汽修厰老闆陳常兵幫忙。40歲的陳常兵是汽車修理工出身,對汽車遙控裝置很熟悉。因爲以前求陳志辦過事,兩人成了好朋友,常在一起吃飯,後來還拜了把子。
陳志讓陳常兵負責“硏製”手機遙控裝置,自己負責爆炸裝置,“二陳”利用各自的技術共同製造了遙控爆炸裝置。
爲檢驗這個遙控爆炸裝置是否有效,“二陳”進行了兩次試驗,用掉了兩枚雷管,但裝置沒放炸藥。
剩下的3個雷管全部放在遙控爆炸裝置中,加上2公斤炸藥,一個遙控爆炸裝置就秘密製作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