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版:人物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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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律師周立太 大駡欠費農民工
“我不是神,我是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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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9 月 2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律師有話説·
“我不是神,我是個律師”

本報綜合報道

  “一些農民工打贏官司後,不交納律師費攜款消失,導致律師事務所陷入困境。”周立太稱,農民工欠的律師費已達500多萬元(人民幣,下同),他的律師事務所已兩個月沒發工資了。

  周立太介紹,從1996年至今,他先後受理了農民工7000餘件案子,“我代理過的案子,北到黑龍江,西到新疆,遍布全國各地。我幫他們要回的錢大概有幾千萬元。這是最少!我不説多,只説少。”

  但爲農民工討回賠償金的同時,周立太與他的事務所也不斷遭遇農民工的“失信”——先後有600多名農民工在打贏官司後,不交納律師費就攜款消失。

  “我在網上駡人,是,我駡了。他們今天跑明天跑,搞得我工資都不能按月發。”周立太説,他在重慶的律師事務所和深圳的分所已兩個月沒有發工資了,現仍欠重慶渝中區稅務局稅金43萬元,還被登報紙通報。

  “我不是神,我就是個律師,拿人家錢財幫人家消災。我沒有那麽高尙。我力量薄弱,所以希望得到廣泛承認,但我不希望當事人背叛我。”周立太説:“律師沒有財政保障,沒有其他社會財務來源,就是通過給當事人提供勞動,收取報酬。律師住旅館要給店錢,吃麵條給麵條錢,不收錢才不正常。”

  有網民説,這些欠律師費的農民工是弱勢群體。周立太認爲,弱勢是相對的,不是絶對的。律師和當事人,是平等委託關係。保護農民工權利是應該的,但不應該縱容農民工不講誠信。

  對於被質疑收費過高,周立太説:“錯!不是高,是低!我幫他們要回70萬,按照當初我們的合同約定,應支付15%律師費。這不是集團訴訟,是60多件案子。按現在物價局的有關規定,他們應給我的是24萬元(按60起,每起4000元計算),還不説報銷差旅費,生活住宿的事。”

  談到這次駡人,周立太説:“該我的就該我,該他的我一分不要,這是原則問題。其主要目的是,引起大家都來關注和維護社會誠信。”

  周立太認爲,社會要講誠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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