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説,他是中國農民工的“保護神”;也有人説,他是應被治理的“黑律師”。
他因在廣東深圳專爲農民工代理工傷索賠官司而聲名鵲起,又因把拖欠代理費的農民工吿上法庭而備受熱議,近日更因在博客上破口大駡一些農民工討薪成功後不付律師費而再度引起各界關注。
他就是——“民工律師”周立太。
以專爲農民工打官司而出名的重慶律師周立太,近日在其博客上寫了一篇博文《又有一群“狗日”的跑了》,用極端的字眼辱駡自己曾幫助過的農民工,指出很多農民工討薪成功後立刻開溜,全然不理律師費一事。
周立太在《又有一群“狗日”的跑了》中寫道,來自廣東、四川等地的王天松等60餘人,於1991年5月至2004年5月先後應聘到廣東東莞利興塑膠五金製品有限公司。2005年11月,利興公司老闆攜款逃逸,公司停産。周立太接到該公司員工電話,稱被拖欠薪資百萬餘元(人民幣,下同),希望獲得法律幫助。
接受委託後,周立太律師事務所向東莞市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仲裁。經開庭審理後,東莞市勞動爭議仲裁委作出裁決:由用人機構支付王天松等人工資及相關補償金14萬餘元。
鑒於此裁決的經濟補償金計發基數及工資金額與實際情况不符,周立太支持當事人向東莞市法院提起訴訟。
最終東莞市中級法院作出判決,由用人機構支付王天松等人70餘萬元經濟補償金及拖欠工資。王天松等60餘人於2007年8月15日趕到東莞市法院執行局領取賠償款。
周立太的博文稱,王天松等60餘名當事人全部領到賠償款後,即各散四方,對律師所財務人員提出按照合同約定收取的律師費請求根本不予理會,當事人應繳付的7萬元律師費化爲泡影。
對此,周立太氣憤地在其博文中大駡:“對於像王天松等人這樣拿了錢就開溜的當事人,我只能説:眞是他媽的一幫畜生!”
周立太稱,駡農民工是想讓他們知道應該有道德,有誠信。“粗略算來替農民工討薪的案子中,大概有1/3是拖欠律師費的”。
周立太的破口大駡引來網民熱議。部分網民質疑農民工過河拆橋,部分網民則認爲,即使農民工拖欠了律師費,周立太也不應破口大駡,否則有損其“民工律師”的形象。
農民工曾視作保護神
今年51歲的周立太,出生在重慶市開縣一個農民家庭,自稱“只上過小學二年級”,1986年取得了律師從業資格。
在律師生涯的前十年,周立太還只是一個默默無聞的普通律師,直到1996年一樁代理打工仔的案件,改變了他以後的路。從此以後,他開始以農民工法律代言人的身份,活躍在各地的法庭上。
由於農民工往往都沒有錢,所以周立太採取了一種風險代理的方式,即打贏了收錢,打不贏不要錢。
2001年,他辦理的吳雪等56名女工狀吿廣東深圳市龍崗區坑梓寶洋産業製品厰非法搜身案,使女工獲得賠償,引起了海內外的廣泛關注。
他曾通過一系列訴訟,開創了中國工傷賠償假肢更換費的先例,並推進了廣東及深圳的立法。他曾代理中國最大的工傷賠償案件,獲得158萬元的賠償。
在深圳,隨便找到一個打工仔,都會知道周立太這個名字。他爲弱勢群體討回公道。很多打工仔感謝他。
1999年到2006年,中國共有800多家媒體2000多次報道過周立太。他作爲一名中國普通的律師,還曾接到過美國國務院的邀請,在哈佛大學做過專題演講。
幫農民工拿到欠款 自己卻被欠債
在幫助衆多農民工討回薪水後,耀眼光環下的周立太卻覺得自己的生存有了困難。
2004年4月,周立太將他以前的一名當事人、一級傷殘的農民工劉朝正吿上法庭。
2002年9月,劉朝正在重慶華秦煤礦工作期間因炸藥爆炸受傷,後委託周立太進行工傷索賠。2003年11月,法院調解由華秦煤礦一次性支付劉朝正11.5萬元。按劉朝正與周立太間的協議,獲賠後,劉應支付周立太律師代理費1萬多元。
然而,劉朝正拿到賠償後,就再也不出現,甚至連電話也不接聽。
劉朝正是拖欠周立太律師費的第161個當事人。按照周立太的説法,這些“消失”的當事人迄今拖欠他代理費已達500萬元。
“忍無可忍”的周立太向法院提起訴訟,希望通過法律手段追討回自己應得的律師費。
法院一審判決劉朝正10日內支付重慶立太律師事務所代理費1.48萬餘元。判決下達後,劉未作任何評價,也沒有上訴。但周立太一直未得到判決的代理費。
劉朝正是因拖欠律師費被周立太吿上法庭的第一名當事人,但他肯定不是最後一名;這也是周立太第一次用訴訟的方式追討被拖欠的律師費,但也肯定不是最後一次。
與自己曾朝夕相處的當事人對簿公堂,是周立太不曾想到的。但他説:“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正當利益是一件無可非議的事情。”
周立太認爲,現在要做的不僅是呼籲保護農民工,更應該注重對他們的敎育,包括文化、法律、道德及技能等。
不過,他説:“不管怎樣,我還會繼續幫農民工打官司的。”
收費太高?
在對周立太的一片讚譽聲中,質疑的聲音也同樣響亮。
一名深圳打工仔説:“他(周立太)收費很高,現在最低的估計每個案件收費是5000元。”
周立太幫農民工打的官司經常是幾個人一起的討薪案,有農民工認爲,這一類型的官司是簡單的重複勞動,第一起官司打完後,第二起、第三起所依據的法律都是一樣的。“這樣一種簡單的勞動,卻要收取那麽高的費用,這是在爲自己謀取利益,還是在爲傷殘人員謀取利益?”
在拖欠律師費的農民工劉朝正看來,周立太接了案子就應踏踏實實地跑,但“實際情况卻不是如此。在打官司過程中,很多手續,都是我在親戚朋友的陪同下,自己摸上門去辦的”。
劉朝正説:“周立太是名牌律師,他跟我們這些人説話一點都不客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