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林菁纽约报道】几个相识多年的年轻朋友合伙开餐馆,其中陈小姐以民间流行的“暗股”加入,事后因金钱纠纷吵起来,男合伙人正拿刀切东西,陈小姐在争吵中抬手一挡被刀割伤,男合伙人被控伤人罪,刚开张两个月的餐馆只好关门。专业律师指出,法律只保障和承认白纸黑字的合约,民间使用“暗股”或“明股”合伙做生意不符合商业法规,得不到法律保障。
来自福建的陈小姐,和一位同乡男子相识已久,后来他们决意和另外两个朋友共四人合作,在纽约上州开一家日本料理。不过陈小姐以民间流行的“暗股”加入,股份10%。
据陈小姐称,虽然是股东之一,但也只是口头约定,双方之间的合作没有在白纸留下任何文字,只说让她做暗地里的股东。在将餐馆从旧业主手中买过来时,陈小姐将1万多元现金和让另一位朋友开的近3万元支票,共近4万元一同交给了合伙的朋友。
陈小姐称,本来说好了股东每个月拿2600元工资,一段时间后,她既没有工资收入,也不见股东的任何利益。不久前的一天傍晚,陈小姐和男合伙人吵起来,对方让她走,她顶嘴说,钱还给我就走。合伙人正拿着刀切东西,后来陈小姐在争吵中抬手一挡,被刀割伤。
当地的检察官以伤人罪将男合伙人起诉。据陈小姐说,当地民风纯朴,发生了这样的事后,生意也做不下去了,餐馆于上周四(17日)关了门。
陈小姐21日找福建同乡会法律顾问戴禺咨询,问能否要回自己的投资和工资。戴禺表示,陈小姐投资无凭无据无合同,甚至当时开出的投资支票都在朋友名下,没有证据难以拿回投资。戴禺指出,法律只保障和承认白纸黑字的合约,商家要改变只口头约定做事的习俗,才有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