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球是一種起源德國的球類運動,好似籃球加足球的混合物。手球似籃球一個原因是需要用手去打,另外一個原因是,在手球的發展過程中,有一些規則是從籃球的規則中轉變而成的。
19世紀末,捷克斯洛伐克、德國、丹麥等國出現類似手球的遊戲。1917年,德國柏林體育敎師海澤爾(M.Heiser)爲女子設計了一種集體遊戲,規定運動員只能用手傳遞或接抛球,雙方身體不得接觸。
1919年,柏林另一位體育敎師捨倫茨(K.Schelenz)對海澤爾的遊戲進行改進,規定持球者傳球前可跑3步,允許雙方身體接觸。1920年,制定競賽規則。1925年,德國與奧地利舉行首次國際手球賽。後逐漸在世界各國開展。
1928年舉行了首屆世界男子手球錦標賽,1957年起舉辦世界女子手球錦標賽。
手球比賽最初每隊運動員爲11名,又稱十一人制手球。1965年改爲每隊7名運動員。
男、女手球分別於1936年和1976年被列爲奧運會比賽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