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报1月23日四合院评论】由全国100多位城管执法局长自愿发起、自由参与的中国城管(执法)局长联席会议近日就“湖北天门城管打人致死事件”发表声明指,“粗暴执法、粗暴管理”是对法治精神的践踏,打骂管理对象是一种践踏人权的违法行为。城管执法机构的全体同仁应对此高度重视,深刻反思,查找问题,迅速整改。
声明同时宣布今年将启动“全国城管执法队伍形象建设年”活动,全面推动亲民、文明、和谐的城管执法队伍新形象建设。
这是多年来城管执法机构在爆发流血冲突后第一次公开的反思与检讨。
相较于湖北地方政府迅速下令警方调查,并将直接涉案凶手移送司法机构,城管系统的这一反思似乎来得有些迟了和脆弱了。
2003年惨死在广州收容所中的孙志刚,曾直接促成在大陆推行数十年的收容遣送制度被废止,不少人为之欢呼,认为这是中国法制以及人道管理的胜利。然而,5年过去了,一些城管人员暴戾执法的言行,依然如此乖张,这确实令人悲哀。搞一两次活动能起到什么作用?那会是又一场形式吗?
作为城市秩序与形象的维护者,城管人员的最高职责其实并不是“扛着法律的令旗管人”(即执法),而是如何让城市能够在规则中高效运行,以及老百姓的生活有安全感,能安居乐业。
英国早期的自然法学家洛克曾说:“统治阶级无论有怎样正当的资格,如果不以法律而以他的意志为准则,如果他的命令和行动不以保护他的人民的财产,而以满足他的野心、私愤和任何其他不正当的情欲为目的,那就是暴政。”
暴政的产生主要源于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以及强有力的监督机制。近年来,大陆极为重视法制建设,每年新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不在少数,然而,如何让这些法律融入到人们(尤其是掌握公权力的人们)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却始终难以得法。
香港媒体报道说,中国大陆目前有城管人员数十万众,对于城市管理,他们大致也有两种意见:一是强硬派主张以威执法。这些人往往讲话蛮横、行动粗野;二是温和派主张文明执法,以疏为主,为弱势群体想出路谋生路。而且在大陆城管队伍中,后者仍属大多数。
如今这大多数却被少数“绑架”了,这便是大陆城管队伍的尴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