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环保总局新闻发言人不久前向媒体通报了对130家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跨国公司进行环保整改后的督察情况。结论是:在华的130家跨国公司已全部查处到位,未发现查处时出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但有3家公司存在其他环境违法行为,
分别是:欧诺法装饰材料(上海)有限公司、上海中远川崎重工钢结构有限公司、今麦郎食品(成都)有限公司。
在官方通报的同时,笔者注意到,环保NGO(非政府组织)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透露,目前该中心掌握的在华造成水污染的跨国公司数量已达260多家,造成空气污染的跨国公司数量有50余家,
但目前只有8家企业通过了第三方整改审核。总之一句话, 在华跨国公司的污染问题已达到了相当严重的程度。
在华跨国公司的污染问题早就有所暴露,一些跨国公司包括跻身世界500强的大企业之所以在华污染如此严重,
有许多深层原因。地方政府吸引外资心切是污染企业进入中国的原因之一。中国改革开放初期, 在吸引外资的大潮中, 境外企业进入中国,
不仅在很多方面没有门槛,还在税收、土地利用上获得“超国民待遇”,结果使得一批批高耗能、高污染外企打入中国腹地。
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环境处罚存在空档是另一个原因。一些地方政府对于好不容易引进的外资企业,在环保要求上过于宽松, 甚至纵容。近年来,
中国对环保逐渐重视,处罚力度也在加大,但对外资企业始终存在网开一面的情况。这使得一些外资企业包括知名的跨国公司明目张胆地污染环境,一些跨国企业到中国甚至就是为了逃避环境责任。有跨国公司曾公开声称,“来中国发展最初就是看重这里对环境治理的要求不高,如果严格要求的话,
就没有利润空间了”。
中国低成本的环境代价,使得很多在全球口碑很好的跨国公司在华实行双重标准。除了中国整体环境监管弱、处罚力度小外,
这还与公众对企业环境行为关注度低有关。据了解,在发达国家,企业常常因为环保问题导致品牌受损,
最终遭到民众“抛弃”。而在中国,百姓往往只关心所买产品的质量和价格。
跨国企业在中国消耗了大量资源, 把赚取的大量利润带回母国, 却把严重的污染留在中国。他们以为这样做只对中国的环境造成了破坏,
其实忽视了一个极其简单的道进——地球本来就是一个村, 在中国排放的废气废水,同样可以流通到其他国家。他们更没有看到的是,
在中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生产出的问题产品,源源不断销往了发达国家甚至自己的家乡, 最终自己也成了破坏环境的承受者。
从当前中国的经济状况看,严重的流动性过剩,已经使得经济出现过热苗头。流动性过剩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 国际产业大量转移到中国,
跨国企业瞄准了中国丰富且廉价的劳动力资源、过于宽松的环境政策以及巨大的潜在市场。很多国家都在攻击中国的贸易顺差过大,外汇储备过多,其实外贸顺差中的60%是由跨国公司形成的,实际上顺差表现在中国,利润却在欧美。
无论从保护环境生态,保护民众身心健康上讲,还是从目前中国经济形势需要上来讲,或是从世界民众的生存安全与未来健康上讲,中国政府都必须下决心彻底根治在华跨国企业的严重污染问题。目前仍然存在对内外企业在环保要求上实行不同标准的现象,
在华外资企业仍然享有“超国民待遇”,其中包括环境认责制度。因此, 要严格处罚环境违法行为, 更要对所有生产型企业一视同仁。因为,
跨国企业从中国带走合法利润可以,但留下违法污染绝对不行。
(作者系中国农业银行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