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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照与签证
http://www.usqiaobao.com  2007-12-14 01:02:10   作者:  来源乐途旅游



  签证的形式和内容:

  签证的一般形式是签证机关在外国人的护照或其他代替护照的证件上,加盖允许入境、出境或过境的印章。在特殊情况下,签证不做在外国人护照上而做在另一张纸上,称另纸签证。另纸签证必须和护照同时使用才有效。

  签证内容,主要有签证类别、签证号码、有效次数、有效期和停留期、签发机关和签署人、签发日期。一般情况下,签证有效期指允许持证人入境的期限,持证人入境后,该有效期即失掉作用,这是世界上多数国家签证有效期的含意。

  签证有效期:各国颁发护照和签证的机关,对不同的签证,规定不同的有效期限,签证的有效期限不得超过护照的有效期。签证有效期有一个月的、二个月的、三个月的、半年的、一年的和两年以上的。最短的是一周。

  互免签证的内容:对互免签证的范围、对象,各国的规定不尽相同。主要规定有外交护照互免、公务护照互免、特别护照互免、因公普通护照互免签证等。持有双方提供可互免签证的护照进入该国时,可免办签证手续,而持有因私普通护照者,则需先办好签证手续方可入境。目前与我国签订有互免签证的国家主要是对公务护照持有者,不适用公民因私普通护照。互免签证的国家有朝鲜、韩国、越南、俄罗斯、蒙古、乌克兰、马尔代夫、智利、波兰等41个国家(地区)。

  申办外国签证的途径:一国公民前往另一个国家,必须到前往所在国家的大使馆或者领事馆申请对方国家的入境签证,这已是世界上的通行作法。中国公民因私事出国申请办理外国签证,目前大致有三种途径:一是本人向外国驻华使领馆申请办理;二是委托中国旅行社签证代办机构,向外国驻华使领馆申请办理;三是由在国外的亲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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