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报网讯】近日,被告人王志华劫持航空器一案在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王志华犯劫持航空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据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查明,1993年10月,被告人王志华预谋劫持飞机去台湾,并进行了一系列的准备。同年11月8日,王志
(编辑:郑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