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报网编译鱼乐1月3日报道】根据美国最新的国内税收服务法规,为了使纳税人更好地控制自己的私人信息,报税的会计师透露税务信息之前必须要得到客户的同意。
据美联社报道,美国国税局和财政部星期四公布的最终法规将1974年的条规做出了更新,要求税务职业者在向第三方透露客户税务信息或用于非退税目的之前,需要得到客户的同意。
税务部门还宣布说,他们正在考虑采取措施防止报税会计师使用信息销售退税预期贷款等产品。消费者团体曾经在2006年这个法规草案成形时对此大作文章,称这样会使报税会计师将信息卖给无关的市场营销者、泄漏客户的安全并带来身份盗窃。
美国国税局同意不改变一些基本规定,即纳税人应该控制他们自己的税务信息,但在一些情况下纳税人需要会计师的帮助,例如申请按揭贷款等。
新的法规要解决的是递交电子表格所产生的问题,据悉,目前递交电子表格的纳税人达57%。
同时还规定:确定表格必须说明透露信息的目的并且确定受助人的身份;纳税人应了解他们没有授权透露信息的义务;书面授权文件必须以12点类型8又1/2字号,并以11号纸打印,电子申请表也要采取同样的格式,使纳税人阅读更方便;一旦纳税人拒绝透露税务信息,会计师不得重复授权申请;如果税务信息需要透露给国外会计师,也要得到客户授权,一旦完成保税,社会安全号码必须经过重新编辑。
(编辑:王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