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执行上述决策,中央军委制定了《军队体制改革、精简整编方案》。《方案》提出了精简原则:精简人员与改革体制编制,改革有关制度同步进行;重点是精简机关,直属单位,尤其是总部、大军区、军兵种、国防科工委机关及直属单位;减少层次,撤并机构,降低部分单位等级;淘汰陈旧落后
的舰艇、飞机和其他装备,封闭部分军事设施;陆海空军部队裁减一些部队,多减守备部队、步兵部队和勤务保障部队;精干编制,减少军队的社会性负担,将可由地方承担的工作交给地方有关部门;调整军队的编成比例,加强一些薄弱环节,加强诸兵种合成;改革体制、精简整编与提高干部素质结合,加强干部训练,促进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
根据中央军委确定的原则,陆军组建了合成集团军,将装甲兵、炮兵和野战工兵部队的大部,编入陆军合成集团军序列。为适应未来侵略战争的需要,在全军减少员额的情况下,中央军委仍决定恢复总参谋部第四部,增加电子对抗部队的编制,截至80年代后期,人民解放军已在总部和各主要战略区先后组建了若干个电子对抗团、营;海、空军的电子对抗部队也有相应的发展。1987年5月,经中央军委批准,总参谋部发出《关于组建陆军航空兵的通知》,对陆军航空兵的组建、装备调配等问题提出了要求,至此,陆军航空兵作为一个新的兵种正式诞生。这次精简整编,到1987年初基本完成。裁减员额100万,军队的总定额为300万;减少了师、团单位4054个,军级单位31个,大军区4个,县市人武部划归地方建制2592个,降低了部分单位的等级;撤并了部分军队院校,调整了院校编制体制;军事学院、政治学院、后勤学院合并为国防大学;三总部机关精简的人数比较多,总参谋部机关减少60%,总政治部机关减少30.4%,总后勤部机关减少52%;各级领导班子都减少了副职干部;机关、部队的一部分职务由军官改为士兵担任,减少了干部数量,提高了战士比例。与此同时,还削减了一大批武器装备。全军共削减各种火炮近1万门、坦克1100余辆、飞机近2500架、舰艇610余艘。
通过上述4次大规模的精减,军队员额由600多万人压缩到300万,其数量减少了一半多,还削减了一批武器,国防费的开支占国家财政支出比例,由1979年的18.5%下降到1987年的8.6%。军队合成化程度显著提高,战斗力进一步增强。
邓小平把“消肿”与理顺关系、优化结构结合起来,使人民解放军的体制编制逐步趋于科学合理,实现人民解放军组织的精干,促进战斗力的持续提高。他指出:人民解放军体制问题,实际上同“消肿”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要“消肿”,不改革体制不行。通过体制改革,建立起军队合理的组织结构和完善的规章制度。他还提出要按照积极防御的战略方针和平战结合的原则来组建军队、组建集团军等思想。在4次大规模精简整编中,重新改革调整了中国武装力量体制,新组建了武装警察部队,改变了过去军警不分的状况,理顺了我国武装力量体制关系。国家形成了人民解放军、人民武警和民兵三结合的武装力量体制。保持了陆、海、空军和战略导弹部队的军队结构,比例更趋合理。人民解放军的编制体制,朝着机构精干、指挥灵便、提高效率的目标又前进了一步。
本文来源于"侨报网",转载请以链接形式注明出处 www.usqiaobao.com
|